【招标结果】[JG2024-3411]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结果】[JG2024-3411]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主)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评标报告(岭南EPC)--无姓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岭南EPC).pdf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103-04-05-496620 | |||||||||||||||||||||||||||||||||||||||||||||||
投资项目名称 |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公示名称 |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8月6日 10时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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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主)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237820 | 1 | 7201.491190(万元) |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工程勘察质量评定办法》、《民用建筑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总工期:650日历天。(1)设计工期30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2)施工工期: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60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之日为准。(3)勘察工期20日历天,勘察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谭雪晶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主)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华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云启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4458866 | 2 | 7209.168148(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郑小丰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主)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511230T | 3 | 7224.569396(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李鹏健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苏生、石生 | 联系电话 | 020-81019713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1561896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10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附件:评标报告(岭南EPC)--无姓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岭南EP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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