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LED显示屏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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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LED显示屏(定制化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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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LED显示屏(定制化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37254
(三)预算金额:4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一、技术要求: 1.为采购人天河校区行政楼四楼大会议室、培训楼阶梯课室拆除原有的显示屏并安装全彩色LED显示屏。行政楼四楼大会议室显示屏面积约为24.5㎡,尺寸约为长 7.14 M*宽 3.4 M;培训楼阶梯课室显示屏面积约为8㎡,尺寸约为长 3.84 M*宽 2.08 M。显示屏面积及尺寸以采购人最终测量的数据为准。 2、 参数要求: (1)行政楼四楼大会议室,1套 模组组成: ★像素点间距(单位:mm) ≤1.53; 像素构造 表贴三合一LED; 模组分辨率(单位:Pixels) ≥(w)200*(h)100; 模组尺寸(单位:mm) 约(w)320*(h)160; 整屏组成: 整机模组组成(单位:块) 约(w)24*(h)20; 整机分辨率(单位:Pixels) ≥(w)4600*(h)2000; 平整度(单位:mm) ≤0.5; 光学参数: 单点亮度校正 有; 单点颜色校正 有; 白平衡亮度 ≥800CD/㎡,可调; 灰度等级(单位:bit) 14-16,可调; 色温(单位:K) 3200-9000,可调; 最佳视距离(单位:M) 2.5-100; 视角(水平)(单位:Deg) ≥160; 视角(垂直)(单位:Deg) ≥160; 发光点中心距偏差 ≤3%; 亮度均匀性 ≥95%; 色度均匀性 ±0.003Cx,Cy内; 对比度 ≥3000:1; 控制系统: 1.支持使用同异步双模控制,综合视频处理; 2.支持多种视频信号接入、模拟与数字视频矩阵切换、支持解码、大屏控制、图像拼接、漫游等功能。 (2)培训楼阶梯课室,1套: 模组组成: ★像素点间距(单位:mm) ≤1.53; 像素构造 表贴三合一LED; 模组分辨率(单位:Pixels) ≥(w)200*(h)100; 模组尺寸(单位:mm) 约(w)320*(h)160; 整屏组成: 整机模组组成(单位:块) 约(w)12*(h)13; 整机分辨率(单位:Pixels) ≥(w)2400*(h)1300; 平整度(单位:mm) ≤0.5; 光学参数: 单点亮度校正 有; 单点颜色校正 有; 白平衡亮度(单位:nit) ≥800CD/㎡,可调; 灰度等级(单位:bit) 14-16,可调; 色温(单位:K) 3200-9000,可调; 最佳视距离(单位:M) 2.5-100; 视角(水平)(单位:Deg) ≥160; 视角(垂直)(单位:Deg) ≥160; 发光点中心距偏差 ≤3%; 亮度均匀性 ≥95%; 色度均匀性 ±0.003Cx,Cy内; 对比度 ≥3000:1; 控制系统: 1.支持使用同异步双模控制,综合视频处理; 2.支持多种视频信号接入、模拟与数字视频矩阵切换,支持解码、大屏控制、图像拼接、漫游等功能。 二、商务要求: 1、 供货要求: 1.1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前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2、 安装与调试: 2.1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项目进度安排计划,派出适当的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免费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安装实施期间,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2.2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3、 技术培训: 3.1 成交供应商每台设备免费为采购人培训。 3.2 应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列明培训人员数量、达到的水平等,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日常维修、简单故障的识别及排除等。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 质量保证期: 4.1 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方可。 4.2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 5 年,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的验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技术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以其中的要求为准。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量保证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4.3 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4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4.5 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6 质量保证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更换不低于需求的货物。 5、 验收要求: 5.1 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5.2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磋商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5.3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4 成交供应商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货物原厂服务承诺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5 拆箱后,成交供应商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成交供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6 如商检或设备测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磋商文件和合同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设备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5.7 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5.8 设备到货并经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安装后,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校准或检验。 5.9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10 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成交供应商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采购人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6、 售后服务: 6.1 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 2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现场, 24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 48 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不低于需求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6.2 为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具备备件库和耗材库,保证从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能长期供应配件和耗材,并有售后服务机构和设施及受过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存储有一定数量的所有成交产品的备品和备件。 6.3 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技术支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服务、定期巡查服务、技术保障及升级服务。 7、 付款方式: 7.1 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 7.2 全部货物到现场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 7.3 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 7.4 每笔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与每笔款项金额相等的发票。 7.5 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8、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成交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由采购人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数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其他未体现的条款以项目编号:GZGK24P443A0671C的磋商文件要求及报价文件承诺为准。 | 一、技术要求: 1.为采购人天河校区行政楼四楼大会议室、培训楼阶梯课室拆除原有的显示屏并安装全彩色LED显示屏。行政楼四楼大会议室显示屏面积约为24.5㎡,尺寸约为长 7.14 M*宽 3.4 M;培训楼阶梯课室显示屏面积约为8㎡,尺寸约为长 3.84 M*宽 2.08 M。显示屏面积及尺寸以采购人最终测量的数据为准。 2、 参数要求: (1)行政楼四楼大会议室,1套 模组组成: ★像素点间距(单位:mm) ≤1.53; 像素构造 表贴三合一LED; 模组分辨率(单位:Pixels) ≥(w)200*(h)100; 模组尺寸(单位:mm) 约(w)320*(h)160; 整屏组成: 整机模组组成(单位:块) 约(w)24*(h)20; 整机分辨率(单位:Pixels) ≥(w)4600*(h)2000; 平整度(单位:mm) ≤0.5; 光学参数: 单点亮度校正 有; 单点颜色校正 有; 白平衡亮度 ≥800CD/㎡,可调; 灰度等级(单位:bit) 14-16,可调; 色温(单位:K) 3200-9000,可调; 最佳视距离(单位:M) 2.5-100; 视角(水平)(单位:Deg) ≥160; 视角(垂直)(单位:Deg) ≥160; 发光点中心距偏差 ≤3%; 亮度均匀性 ≥95%; 色度均匀性 ±0.003Cx,Cy内; 对比度 ≥3000:1; 控制系统: 1.支持使用同异步双模控制,综合视频处理; 2.支持多种视频信号接入、模拟与数字视频矩阵切换、支持解码、大屏控制、图像拼接、漫游等功能。 (2)培训楼阶梯课室,1套: 模组组成: ★像素点间距(单位:mm) ≤1.53; 像素构造 表贴三合一LED; 模组分辨率(单位:Pixels) ≥(w)200*(h)100; 模组尺寸(单位:mm) 约(w)320*(h)160; 整屏组成: 整机模组组成(单位:块) 约(w)12*(h)13; 整机分辨率(单位:Pixels) ≥(w)2400*(h)1300; 平整度(单位:mm) ≤0.5; 光学参数: 单点亮度校正 有; 单点颜色校正 有; 白平衡亮度(单位:nit) ≥800CD/㎡,可调; 灰度等级(单位:bit) 14-16,可调; 色温(单位:K) 3200-9000,可调; 最佳视距离(单位:M) 2.5-100; 视角(水平)(单位:Deg) ≥160; 视角(垂直)(单位:Deg) ≥160; 发光点中心距偏差 ≤3%; 亮度均匀性 ≥95%; 色度均匀性 ±0.003Cx,Cy内; 对比度 ≥3000:1; 控制系统: 1.支持使用同异步双模控制,综合视频处理; 2.支持多种视频信号接入、模拟与数字视频矩阵切换,支持解码、大屏控制、图像拼接、漫游等功能。 二、商务要求: 1、 供货要求: 1.1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前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2、 安装与调试: 2.1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项目进度安排计划,派出适当的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免费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安装实施期间,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2.2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3、 技术培训: 3.1 成交供应商每台设备免费为采购人培训。 3.2 应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列明培训人员数量、达到的水平等,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日常维修、简单故障的识别及排除等。培训所需全部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 质量保证期: 4.1 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方可。 4.2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 5 年,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的验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技术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以其中的要求为准。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量保证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4.3 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4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4.5 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6 质量保证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更换不低于需求的货物。 5、 验收要求: 5.1 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5.2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磋商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5.3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4 成交供应商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货物原厂服务承诺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5 拆箱后,成交供应商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成交供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6 如商检或设备测试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磋商文件和合同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设备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5.7 货物验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5.8 设备到货并经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安装后,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设备进行校准或检验。 5.9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10 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成交供应商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采购人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6、 售后服务: 6.1 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 2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现场, 24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 48 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不低于需求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6.2 为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具备备件库和耗材库,保证从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能长期供应配件和耗材,并有售后服务机构和设施及受过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存储有一定数量的所有成交产品的备品和备件。 6.3 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技术支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服务、定期巡查服务、技术保障及升级服务。 7、 付款方式: 7.1 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 7.2 全部货物到现场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 7.3 全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 7.4 每笔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交与每笔款项金额相等的发票。 7.5 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8、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成交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由采购人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数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其他未体现的条款以项目编号:GZGK24P443A0671C的磋商文件要求及报价文件承诺为准。 | 1 | 450,000 | 项目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前交货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
2 | 质量保证期不少于 5 年,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的验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技术要求”中另有要求的,以其中的要求为准。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量保证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
3 | 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 2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现场, 24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 48 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不低于需求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
4 | 其他未体现的或更优的条款以项目编号:GZGK24P443A0671C的磋商文件要求及报价文件承诺为准。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05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产品免费质保期:5年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卢老师 13411155225
采购单位: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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