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茂名市茂南区新坡商业区排涝工程(子项目:重建车田排涝站)施工

所属地区:广东茂名市 发布日期: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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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茂名市 采购单位 茂名市茂南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源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茂名市茂南区新坡商业区排涝工程(子项目:重建车田排涝站)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广东聚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茂名市茂南区新坡商业区排涝工程(子项目:重建车田排涝站)施工
标段(包)名称 茂名市茂南区新坡商业区排涝工程(子项目:重建车田排涝站)施工
公示标题 茂名市茂南区新坡商业区排涝工程(子项目:重建车田排涝站)施工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8-03 00:30:36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8-06 00:00:00
公示发布时间 2024-08-03 00:30:36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0902-19-01-539934
投资项目名称 茂名市茂南区新坡商业区排涝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茂名市茂南区新坡商业区排涝工程(子项目:重建车田排涝站)施工
标段(包)名称 茂名市茂南区新坡商业区排涝工程(子项目:重建车田排涝站)施工
公示名称 茂名市茂南区新坡商业区排涝工程(子项目:重建车田排涝站)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8月1日 9时3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企业信用分F1

报价评审F2

总得分

1

广东聚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

***.994

99.994

2

广东辰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

***.988

99.988

3

广东恒誉建设有限公司

10

***.960

99.960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东聚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44010330430410XE1705.420830(万元)全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部门颁布的《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SL176-2007)、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或以上要求。105日历天
资格情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证书编号:D34405031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23]003495)
业绩情况:无
禤海峰
资质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粤244202020211129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粤水安B20230000382)
业绩:无
广东辰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441900MA4WE3R85M2705.399925(万元)全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部门颁布的《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SL176-2007)、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或以上要求。105日历天
资格情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244263384)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23]011566)
业绩情况:无
陈伟东
资质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粤244200720080226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粤水安B20190000724)
业绩:无
广东恒誉建设有限公司91441521MA53Q0RR373705.581096(万元)全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利部门颁布的《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SL176-2007)、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或以上要求。105日历天
资格情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证书编号:D344316080)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20]013170
业绩情况:无
吴帆
资质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粤2442021202119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粤水安B20220000563)
业绩:无
异议受理部门 茂名市茂南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 茂名市茂南区天桥路320号大院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668-391061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茂名市茂南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 0668-3910616
联系地址 茂名市茂南区天桥路320号大院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8月03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8月06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 附件名称 2

    评标报告(不含专家姓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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