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修缮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32917
(三)预算金额:8,815.35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 -第1 | 五、项目概况(一)基本内容结合南方医 科大学珠江医院的实 情,拟通过招标合格 的施工单位承包南方 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儿 科连廊渗水补漏项 目。招标控制价:最 高限价人民币 ***.35元,其中暂 列金额:0元,暂估 价:0元,绿色施工 安全防护措施费: 632.06元 1.项目名 称:南方医科大学珠 江医院儿科连廊渗水 补漏项目。项目内 容:该项工程包括建 筑、装饰及其他所需 的所有配套工程。 2.项目工期:10 天。(二)必要性和 重要性:儿科连廊已 建成使用多年,耐力 板漏水较为严重,需 对天面进行防水补 漏。(三)可行性分 析:修缮后改善就医 患者及家属的就医体 验,最终提升医疗效 益。(四)项目现 状:该装修改造场地 位于儿科连廊。六、项目技术、服务等要 求(一)技术(服 务)要求 1、技术规 格、参数(1)工程 范围 1)项目实施地 点:广州市海珠区工 业大道中253号(南 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内) 2)该项工程位 于珠江医院儿科连 廊,修缮面积约100㎡。(2)工程内容 该项工程包括建筑、页- | | | |
装饰及其他所需的所
有配套工程等项目。
2、其他技术或服务
要求(1)施工要求
与施工管理 1)中标
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后,收到中标通知书
后七天内未将合同送
甲方审核,甲方有权
取消其中标资格,30
天内非甲方原因未签
订合同视同中标方放
弃中标资格。 2)中
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已
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
织施工,并接受采购
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
位对工程质量、工
期、安全、文明施
工、环保及工地纪律
的监督和管理。 3)
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
间,须严格遵守政府
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
制度,由于管理不
善,导致政府职能部
门的罚款和停工整
改,由其发生的费用
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
承担,且采购人保留
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
利,以确保文明施工
有效实行。 4)中标
人在工程施工期间,
必须配备指定的项目
负责人及专职安全
员,建立健全安全制
度。 5)中标人在施
工期间,必须建立施
工安全用电制度,确
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
好无损,并设置漏电
保护装置。 6)本工
程项目的材料、设
备、施工须达到现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
广东省行业的工程建
设标准、规范的要
求。 7)投标人在投
标文件中必须承诺自
行解决工人宿舍用
地、食堂与生活设施
等场地问题。 8)施
工用水、用电必须经
采购人指定驳接点,
由中标人自行布线
管、加表计量,并向
采购人交付水、电
费。如不具备条件,
结算时按定额扣除水
电费用。 9)建筑垃
圾必须及时清运干
净,施工过程中应采
取必要的有效措施减
少对校内进出人员的
生活、工作造成的影
响,并确保各方人员
的安全,施工区域内
-第2页-
由于中标人的责任造
成的一切人员的伤
亡,均由中标人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
等后果。 10)施工
队伍必须接受现场管
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和指导,无条件遵守
采购人的各项规定。
11)施工所用的机械
工具由施工队伍自备
及自费运到施工工
地,进场后进行必要
的性能安全检查,完
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
运走,施工所用的材
料及机械工具由采购
人提供适当的场所存
放并由施工队伍自行
保管,不得随便存
放,以免造成不必要
的丢失、损坏。
12)施工单位应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规范》
(GB/T50326-
2001)实施管理,
并按受采购人和监理
单位的监督。注册或
临时执业建造师及管
理人员和持证上岗等
人员必须到位且持证
上岗。承包单位应按
广东省建设厅《广东
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
后监督检查办法》
(建管字<2001>10
号)第十条规定,发
生注册或临时执业建
造师需要更换情况
的,施工单位应向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班子变更情况报告
表》,并附上有关证
明文件,经审核同意
方可变更。更换后的
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
师应与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所拟定的注册或
临时执业建造师的主
要条件一致。 13)
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
严格遵守国家、省、
市有关防火、防爆和
施工安全。 14)以
及文明施工,深夜施
工、环卫、治安与城
管等规定,应建立规
章制度和防护、防范
措施,并承担由于自
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
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5)施工单位所提供
的资料必须属实,如
发现虚假资料,采购
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
同,工程项目将另行
-第3页-
处理,由此而造成的
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
负责赔偿。 16)甲
方制定的《施工管理
手册》、《绿色、安
全文明、诚信施工协
议书》以及《施工消
防安全生产责任书》
等规定及管理办法作
为招标文件的一部
分。(详附件1、2、
3)(2)材料及设
备供应要求 1)本项
目所承包范围内所需
的材料、成品、未成
品的采购、运输、保
管、质量等责任均由
中标单位承担,采购
人不提供任何材料。
2)采购供应的材
料,其名称、品种、
型号、规格、质量
等,均应符合国家、
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
及要求,并能满足采
购人的要求。 3)所
有材料都必须有材料
质检部门出具的合格
证明,经采购人同意
方可使用,并保证产
品的有效性。 4)由
于投标人提供的伪
劣、假冒等所有不合
格材料而导致的损
失、事故及一切后
果,均由投标人负责
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
失,并负责免费更换
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
材料。 5)若投标人
使用的标准在本项目
技术要求的规定外,
投标人应明确说明用
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
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
标准,该标准必须是
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
高级的标准,如投标
人所使用的标准低于
上述标准,采购人将
有权不予接受。投标
人必须将明显的差异
在差异一览表中详细
说明。 6)采购人保
留对本项目使用之主
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
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
托专业队伍对本工程
进行独立检测的权
利。 7)工程施工所
用之设备,由施工单
位提供。 8)工程所
有大宗材料按招投标
约定提供品牌的需报
甲方审核,否则不得
使用。 9)隐蔽工程
及关键工序部分需报
甲方验收,验收合格
-第4页-
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
序,若未经验收的视
为不合格。(3)人
员要求 1)中标人拟
派驻项目经理,必须
具备注册建造师资质
证书(复印件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原件备
查)。 2)中标人必
须配备符合本项目施
工程周期:10天 工需要的各专业技术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10天 人员,必须具备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632.06 师及以上职称。 3)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中标人必须满足各施
暂列金额(元):0 工阶段所必须的施工
1 承包范围:该装修改造场地位于儿科连廊 工人数。 4)中标人 1 8,183.29 项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 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
工程量清单:全人员,专门负责施
其他材料:工期间的安全。 5)
中标人必须配备一名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工程造价人员,具有
造价员及以上职称,
负责与甲方日常工作
的预算、结算。
(4)施工方结算送
审时: 1)结算资料
需在竣工后2个月内
完整递交到甲方基建
办,逾期不予受理;
2)施工单位须在收
到医院通知(包括书
面、口头及指定的电
子邮件等形式)之日
起七天内,按照实际
发生的情况补齐资
料,逾期不能补齐
的,表明施工单位同
意剔除该项目; 3)
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
合医院或医院委托有
资质中介机构审核项
目造价,保证在接到
医院初次对数通知之
日起(依项目造价拟
定时间)20天内主动
与医院或医院委托的
中介机构对数,逾期
不来对数的,表明施
工单位同意按医院的
审核结果进行项目结
算; 4)施工单位必
须在收到医院初次对
数通知之日起30天内
完成结算定案表签字
确认盖章工作,无合
理理由逾期不能完成
的,表明施工单位同
意按照医院的审核结
果进行结算,并出具
审计报告; 5)工程
变更超合同价额的项
目,必须经科室及基
建办现场管理人员签
字确认后,最晚不迟
于基建办同意变更3
日内上报审批预算,
按照医院流程审批后
方能动工并作为结算
-第5页-
依据,否则不予以认
可; 6)自确定中标
之日起的14天内,中
标单位须向我办提出
工程量清单核对申请
报告,并在28天内完
成核对工程量清单的
工程,逾期将不列入
结算范围内; 7)施
工单位的结算送审金
额经基建办审核后高
于初审金额的10%
的,每超出1%,扣
除工程结算价的
2%,审核后高于基
建办送审金额10%
的,则该工程产生的
造价咨询费用由施工
单位承担并给予最终
审定价的1%作为处
罚,在最后结算请款
时直接从结算款中予
以扣除。(5)其他
要求 1)中标人在施
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
家、省市相关文明施
工等规定,建立规章
制度和防护措施。若
违反以上规定,由此
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
任,均由中标人负
责。 2)本工程不提
供施工时临时生活设
施及用房。 3)投标
单位成交后,不许转
包,不许擅自分包。
不许随意更换投标文
件中所报的项目经
理,如确须更换,则
事前须征得甲方同
意,如有违反,一经
发现取消成交资格,
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
切损失(包含质量安全
事故、拖延工期、增
加投资等损失)。在施
工过程中,造成损失
的,按实际发生额赔
偿。 4)在施工进行
中,中标单位要注意
保护场内的各种管线
和设施。若有任何损
坏,须立即通知有关
部门,并由损坏单位
承担损失和修复费
用。 5)中标单位在
施工期间都应遵守医
院的规章制度。 6)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
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
有关的费用,不论报
价的结果如何,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
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
和责任承担这些费
用。 7)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的,一经核
实,医院将无条件终
-第6页-
止施工合同, 10年
内不得在医院参与工
程的投标与施工工
作: ① 私自将承包
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
的; ② 不按规定履
行项目合同条款的;
③ 不服从不配合或拒
绝相关部门人员监督
管理,提供虚假情
况,安全制度、安全
措施不落实,管理散
乱,存在明显安全隐
患且在限期内不整改
不到位的; ④ 违反
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⑤ 不遵守基建管理规
定,因野蛮施工屡遭
投诉或造成工程质量
受到影响较大的; ⑥
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变
更项目人员组织架构
的; ⑦ 施工单位所
承建的施工项目出现
重大安全事故(含其
承担的非本院内项
目),在医院或社会
上造成较大影响的;
8)竣工验收首验不
合格扣除工程结算金
的3%,第二次不合
格扣除结算金的
10%,且10年内其
不得在医院参与工程
的投标与施工工作。
9)严格要求施工方
做好施工主要材料进
场前的样板确认,检
查及报审制度。施工
过程中,如发现有偷
工减料,不按规范施
工的,第一次提出书
面警告并及时改正,
第二次给予5000元
至10000元罚款,第
三次,医院可以单方
面无条件终止施工合
同。(二)商务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2)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或以上)资质,或
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
程设计与施工二级
(或以上)资质(有效
期内) ;(3)投标
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4)本项
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5)拟担任本
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
-第7页-
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
建造师。(6)必须
明确工程项目负责
人,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现场管理人员和
资料员。 2、承包方
式综合单价包干,包
材料设备采购、运
输、安装、货物装
卸、仓储、预留孔
洞、预埋管线、安装
条件的完善、检测、
试验、赶工费、风险
费、产品保护、调
试、验收、保险、税
费、技术服务、工期
保证、质量保障、安
全生产、文明施工和
按本合同相关责任和
义务等须承担的全部
费用。若施工主材和
工艺不变的条件下,
工程量若有调整,须
经甲方批准认可后按
实结算。工程预算造
价按医院编制并经医
院批准的执行。不许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
程项目,中标人不得
转包分包。否则,建
设单位有权无条件单
方面终止合同,并责
令退场,由此而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由中标
人负责赔偿,且中标
单位10年内不得参与
珠江医院所有工程投
标。 3、付款及结算
方式施工合同签订生
效后,进场前,经双
方确认,甲方向乙方
支付本合同总价款扣
除暂列金的30%作为
备料款;当工程进度
达到60%时,甲方向
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款扣除暂列金后的
40%;在总包工程完
成,经竣工验收合
格,甲方向乙方支付
合同总价款扣除暂列
金后的10%;待相关
审计部门审核后支付
到结算款的97%,余
下3%款项,在工程
保质期满后1个月
内,无重大工程质量
问题,甲方则向乙方
支付此3%款项。
4、维保期及售后服
务(1)地基基础和
主体结构工程,为设
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
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
程、有防水要求的卫
生间、房间和外墙面
-第8页-
| | 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 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 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 年。 | | |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 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6)必须 明确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资料员。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7月28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单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睿志 020-61643188
采购单位: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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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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