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8-05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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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8-05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8-440114-99-01-48916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新建DN1400给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总长度约8900米,总投资约 19791.56 万元,设计起点位于新花大道与花都大道交界处,设计终点位于新花大道与迎宾大道交界处,主要沿新花大道敷设DN1400钢管约6750米、DN1400球墨铸铁管约1700米、DN600-DN1000钢管约450米,以及配套建设蝶阀井、排气井、排泥井等;基坑开挖最大深度约为10.8米,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 ||
招标内容 |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1200天;暂定为2024年08月-2027年8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开工之日起计算,施工总工期内项目完工并满足验收规程移交发包方使用。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114.73820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1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1.2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 3.1.3投标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项目任职期间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2)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未被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5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提供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员,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 年1月1 日 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质量合格且造价规模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注:1)本项的类似业绩指给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如果为综合工程,造价规模以合同或清单中给水工程部分造价为准。3)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4)须提供业绩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且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或国家、省、市的公共交易平台。5)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 3.1.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在本单位交纳的递交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项目任职期间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 年1月1 日 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质量合格且造价规模在6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注:1)本项的类似业绩指给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如果为综合工程,造价规模以合同或清单中给水工程部分造价为准。3)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4)须提供业绩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且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或国家、省、市的公共交易平台。5)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25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5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5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申请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且取得回执码,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大道4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689709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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