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汕尾新区管理委员会(汕尾品清湖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汕尾市品清湖增殖放流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汕尾新区管理委员会(汕尾品清湖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汕尾市品清湖增殖放流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汕尾市 | 采购单位 | 汕尾新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汕尾市品清湖增殖放流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4年汕尾市品清湖增殖放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市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JZ-20240719
项目名称:2024年汕尾市品清湖增殖放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品清湖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是天然的避风良港、重要的渔业增养殖区和盐业生产区、汕尾港“生命湖”、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被誉为汕尾“母亲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品清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将品清湖打造成生态之湖大力发展水产养殖清理等系列工程措施,推进品清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充分落实广东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渔业资源养护工作,营造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品清湖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改善,建设鱼水相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环境,在品清湖海域放流海水鱼苗、虾苗。
项目名称:2024汕尾市品清湖增殖放流采购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二、项目价格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万元整(***.00元)。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七)供应商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八)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o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及规格
五、项目技术要求
(一)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一代。
(二)用于放流的苗种必须检验检疫合格,并要求规格整齐、体质健壮、无病无伤、体表鳞片和鳍条完整,符合该品种苗种培育质量标准,规格合格率应为95%以上,伤残率和死亡率应低于5%。
(三)不能掺有采购清单外的其它品种。
(四)鱼苗在装车前,经采购人现场点数才能装车,鱼苗数量误差不得超出总量的2%,鱼苗到达现场后,由采购方监督人员、渔民代表、供应商随机抽样点数验收,鱼苗数量误差不得超出总量的2%。
(五)虾鱼苗放流前3天内由成交人所在地水产物种检验检疫部门对中标人提供的放流虾鱼苗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应提交供货方案,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放流物种检验、验收、运输、暂养及其他相关设施等内容。供货方案应切实可行,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供苗单位原则上必须要有繁育亲本且亲本数量能满足放流苗种生产需要,亲本应来源于该物种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省级及以上原种场保育的原种。且来源、培育、更新记录清楚完整。确有特殊情况无法自繁自育的,必须提供苗种来源及苗种繁育情况证明,且苗种来源单位也应符合有关基本条件。
七、付款方式
(一)供货及服务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二)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①合同;
②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③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④成交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函)。(七)供应商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八)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o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材料为报名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新区管理委员会(汕尾品清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东埔东城路 1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汕尾市建造工 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2024年汕尾市品清湖增殖放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市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JZ-20240719
项目名称:2024年汕尾市品清湖增殖放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品清湖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是天然的避风良港、重要的渔业增养殖区和盐业生产区、汕尾港“生命湖”、有丰富的旅游资源,被誉为汕尾“母亲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品清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将品清湖打造成生态之湖大力发展水产养殖清理等系列工程措施,推进品清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充分落实广东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渔业资源养护工作,营造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品清湖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改善,建设鱼水相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环境,在品清湖海域放流海水鱼苗、虾苗。
项目名称:2024汕尾市品清湖增殖放流采购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二、项目价格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万元整(***.00元)。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七)供应商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八)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o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及规格
品种 | 数量(万尾) | 规格(cm) |
黄鳍鲷鱼苗 | ≥10 | ≥4 |
黑鲷鱼苗 | ≥10 | ≥4 |
长毛对虾苗 | ≥1000 | ≥1.5 |
斑节对虾 | ≥300 | ≥1.5 |
五、项目技术要求
(一)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一代。
(二)用于放流的苗种必须检验检疫合格,并要求规格整齐、体质健壮、无病无伤、体表鳞片和鳍条完整,符合该品种苗种培育质量标准,规格合格率应为95%以上,伤残率和死亡率应低于5%。
(三)不能掺有采购清单外的其它品种。
(四)鱼苗在装车前,经采购人现场点数才能装车,鱼苗数量误差不得超出总量的2%,鱼苗到达现场后,由采购方监督人员、渔民代表、供应商随机抽样点数验收,鱼苗数量误差不得超出总量的2%。
(五)虾鱼苗放流前3天内由成交人所在地水产物种检验检疫部门对中标人提供的放流虾鱼苗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六、项目商务要求
(一)投标人应提交供货方案,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放流物种检验、验收、运输、暂养及其他相关设施等内容。供货方案应切实可行,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供苗单位原则上必须要有繁育亲本且亲本数量能满足放流苗种生产需要,亲本应来源于该物种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省级及以上原种场保育的原种。且来源、培育、更新记录清楚完整。确有特殊情况无法自繁自育的,必须提供苗种来源及苗种繁育情况证明,且苗种来源单位也应符合有关基本条件。
七、付款方式
(一)供货及服务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二)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①合同;
②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③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④成交通知书。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函)。(七)供应商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八)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o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材料为报名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新区管理委员会(汕尾品清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东埔东城路 1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城区二马路新港街道中心小学对面三楼(汕尾市建造工 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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