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4-3433]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JG2024-3433]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监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监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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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岭南监理7.15.doc 招标公告--岭南监理(盖章).pdf 招标公告--岭南监理7.15.docx 招标文件--岭南监理7.15.docx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基础资料说明.pdf 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申请函.pdf 资金证明.pdf SL202407150002-20240716155933.GZZB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103-04-05-496620 | ||
投资项目名称 |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项目涉及清平社区、和平社区、沙基社区、冼基社区,西至大同路,北接和平中路、杉木栏路,东临康王南路,南邻清平中药材专业市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本项目为改造工程,改造界面范围18.94公顷,建筑面积约35.73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基础类项目、完善类项目、提升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微改造,含维修楼栋门、楼道修复整治、化粪池、外墙治理等内容。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监理工作包括: (1)施工前准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协助业主办理场地移交、办理相关许可证照、报建报批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2)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阶段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进度款审核、检验监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工程变更等)的监理工作及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相关协调、征求民意等工作。 (3)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
工期(交货期) | 65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58.8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该企业及拟委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出具《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17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7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7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gzggzy.cn/html/index.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7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苏生、石生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156189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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