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依法拍卖涉案铝锭一批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肇庆市 发布日期: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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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肇庆市 采购单位 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依法拍卖涉案铝锭一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依法拍卖涉案铝锭一批
项目编号 GY24-07Y-ZCJY011
交易机构名称 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依法拍卖涉案铝锭一批挂牌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GY24-07Y-ZCJY011

项目名称

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依法拍卖涉案铝锭一批

挂牌公告期

2024年7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7月30日下午15时30分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年7月30日下午15时30分开始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180秒(3分钟)

竞价系统网址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跳转到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3日
标的展示地点: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回龙派出所
联系人:温小姐
联系电话:13902365677

加价幅度(元)

200元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标的情况

挂牌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铝锭一批

1、所有人: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2、本次转让的标的为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依法没收的铝定一批,数量132锭,重约2.3吨,评估价为43920元,该标的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7日、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10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牌没征集到竞买人而流拍,现在第二次挂牌价35136元的基础上下调20%后重新挂牌。


28109



2000

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做好尽职调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竞买人: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挂牌期间征集到竞买人的竞价约定:

1、买人须公告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挂牌公告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在自由竞价时间内,第一个出价的竞买人可以以挂牌底价或增价出价,其余竞买人必须以大于最高报价的增价出价;
2、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
1如只有一个意向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2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出价的,则按公告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入180秒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程序。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下一轮180秒倒计时限时竞价程序。
3、限时竞价程序
1)限时竞价的延时时间为倒计时180秒;
(2)在倒计时180秒时间内,竞买人如决定出价,必须要以大于最高报价的增价出价;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失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的资格
3)限时竞价在第一个180秒倒计时结束前,如有新的报价,则重新开始下一个180秒倒计时,以此重复,直至限时竞价在180秒倒计时结束后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最高出价成交。

签订合同

/

项目分类

实物资产

转让形式

资产转让

资产所有制

国有资产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地 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监管机构

资产所有权
比例%

本次资产转
让权属比例%

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15号

11441283007152365Y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资产转让行为决议及批准情况

请示、批准文件

《关于处置流拍的刑事案件财产的复函》高财综复[2024]14号

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广东永辉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价

43920元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0月31日

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竞买人交完成交价款后,拍卖方需在3天内通知竞买人进行标的物交付,竞买人接到交付通知后3天内须将标的物全部运走或拖移走。如竞买人未能按时将标的物全部运走或拖移走,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买人负担。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标的物在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回龙派出所内交付,交付后涉及标的物铝锭运走或拖移走等一切费用由竞买人负责。

温馨提示

请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竞买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和缴存保证金。
2、本中心因受场地、设备限制,现场可供竞买人进行竞价操作的电脑设备数量非常少,远远不能满足所有竞人的操作需求,本中心对可提供设施设备的数量、安全性、可靠性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敬请各竞人自行解决好竞价操作所需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脑、网络等),自主进行竞价操作。
3、意向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参与竞拍的条件(电脑设备和网络环境等),竞意向人参加竞拍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和应急预案,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竞意向人自行承担,与本中心无关。
4、为了确保网上竞投顺利进行,已经报名成功的竞人或单位,请提前上线,避免因设备或网络等其他因素而影响竞投。
5、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登录;
6、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风险提示(一)

以下6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方(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委托方(转让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风险提示(二)

1、竞买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2、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3、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实名核验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要程序。竞买人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均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点击“登陆”,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成功登陆后跳转至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参与竞价。
登录方式包括:
1.自然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粤省事刷脸、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电子社保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方式进行登录;
2.法人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取微信扫码、账户密码、网银证书、CA证书、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录。
交易方式是网上竞价方式的,登录方式不再要求企业、自然人必须购买CA证书,可采取上述登录方式登陆并参与竞价。办理流程详见登陆窗口“用户帮助”,查看使用指南。
二、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三、申请人通过缴纳交易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交易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四、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交易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交易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交易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交易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交易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五、竞价流程:进入系统,填写竞买人基本信息、选择要报名的标的,点击交易中心的开户银行,生成保证金账号;
竞买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按时向生成的保证金账号汇入足额保证金;
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
六、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得人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保证金自完成标的物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本中心或转让方用任何文字、图片、语言对标的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的承诺和担保,请竞买人对标的做好尽职调查。本次竞价按现状竞价,一切以标的实际情况为准。
七、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本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八、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竞买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本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本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及缴款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竞得人自本中心发出《受理及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九、交易价款:竞得人必须在收到《受理及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价款通过实名制的银行账户转账至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指定的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标的+交易价款”。有关交易价款不得由买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指定的账户(用于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代理地方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资金缴款
账 号:4464700101004614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肇庆高要支行营业部
十、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如未按要求向本中心提供资料,本中心有权拒绝出具《交易鉴证书》。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一照一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替。)
4、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一、本项目的竞得人在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提交相关资料时,如选择“只跑一次”的办理流程,请按本公告左下角附件《关于产权交易选择“只跑一次”有关事项和责任约定的公告》的具体要求办理。
十二、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交易保证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肇庆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

联系人

邓先生、彭小姐

联系电话

0758-8399902

地址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号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只跑一次约定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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