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宁县深坑林场东西坑山场活立木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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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肇庆市 | 采购单位 | 广宁县深坑林场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宁县深坑林场东西坑山场活立木转让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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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首日 | 2024-07-15 08:30:00 |
广宁县深坑林场东西坑山场活立木转让项目网上竞价公告
标的编号 | GN-LQ24-01 | ||
标的名称 | 广宁县深坑林场座落在东西坑山场三林班1小班活立木 | ||
标的评估价 | 5.39万元 | ||
标的起拍价 | 5.4万元 | ||
标的保证金 | 1万元 | ||
公告期、展示期 |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30日下午17:00时止 | ||
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30日下午17:00时止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31日上午10:00时 | ||
竞价增价方式 | 每次出价限时:180秒(3分钟) 每次出价增幅:2000元(或2000元的整数倍) | ||
竞价系统网址 |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200/jygg | ||
标的相关信息 |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广宁县深坑林场座落在东西坑山场三林班1小班的林木,杉木部份是林场1975年造林、阔叶林是自然生长,已于2002年采伐过一轮,采伐后林场没有进行抚育过,任其自然萌芽生长。采伐面积109.35亩,采伐蓄积353m³,其中:杉40 m³、阔299m³、松14 m³,以采伐许可证为准(包括采伐地点、面积、树种、采伐方式、期限等内容)。其林地所有权属北市镇浸米村余粮田经济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属广宁县深坑林场,于2018年确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标的具体详见广东天一资产价格与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广天一评字(2023)12TZC第006号)。 | ||
主管部门 | 广宁县林业局 | ||
批准文号 | 《关于广宁县深坑林场东西坑山场活立木拍卖的批复》(宁林函[2024]41号) | ||
评估机构 | 广东天一资产价格与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日期 | 2023年9月23日 | ||
核准(备案)部门 | 广宁县林业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6月12日 | ||
标的权属 | 广宁县深坑林场 | ||
标的所有制 | 集体 | ||
项目分类 | 林木产品 | ||
转让形式 | 活立木的采伐销售 | ||
特别约定 | 出现以下2种情况,标的由转让方收回:1、公告期满,如无竞买人报名;2、经网上竞价后,无竞买人出价。 | ||
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双方应履行的 义务和职责 | 1、税费:标的采伐设计费、增值税由竞得人承担。森林资源评估费和森林资源调查费由转让方承担。(若有未列明的其他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2、竞得人必须按本中心通知的时间与转让方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否则视为违约。 3、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及需缴交的各项税、费。否则视为违约。竞得人逾期不足额交付成交价款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按规定将标的再次拍卖,再次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由竞得人补足差额。 4、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竞得人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需要缴纳1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含护林防火、安全生产保证金)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合同履行完毕,如竞得人没有违反合同规定以及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和没有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转让方无息原款原路退回所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人违约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 《活立木转让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 | ||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1、标的采伐经营的时间约定:自竞得人签定《活立木转让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竞得人则获得伐区内活立木的所有权、木材生产经营权和木材销售收益权。竞得人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采伐,将木材全部运出伐区,并将伐区交回给转让方。 2、竞得人在履行《活立木转让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章,注意安全生产,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竞得人必须为参与木材生产经营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如在砍伐运输林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竞得人依法承担一切赔偿责任,与转让方无关。如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需承担转让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3、标的数量来源、所列的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移交的依据。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应自行判断标的数量、品质、价值并承担相应风险。标的数量、品质的差异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成交结果,不影响标的成交价款的支付。转让方对标的数量、品质不做任何保证。竞得人不得以标的品质、数量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或有重大误解等提出任何异议或反悔。 4、竞得人清运标的所涉及的施工设施、设备、包括水、电等自行协调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在清运和经营标的期间需按照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遵守执行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5、委托方、交易中心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竞买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竞买人了解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竞买人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转让标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6、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表示完全接受该标的物的现状或瑕疵,不得反悔,也不得向委托方或交易机构追索。 交易机构和委托方对标的物已作了尽职披露,但不承诺已作穷尽披露,请各竞买人充分做好尽职调查核实,注意交易风险。 | ||
注意事项 | |||
1、以上标的相关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竞买人对拍卖标的仍有疑问的,可前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进行查询。请竞买人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及了解,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2、竞买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相关交易前,应当详细阅读并熟知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事项和内容、规定和要求,竞买人一旦对标的进行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经系统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站公告、合同范本等已充分知晓且无异议;及对标的的情况、现状等予以认可和接受,并愿意承担本次网上交易竞买行为的所有法律责任。 3、请竞买人注意以下几点事项,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公告表述当中所涉及的款项,均以到账和到账时间为准; (2)公告表述当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3)现竞价系统暂时不支持苹果电脑的Mac OS操作系统,请使用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进行操作; (4)建议竞买人使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登录进行操作; (5)保证金必须缴纳至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完整,如账号有横杠“-”也要填写。 | |||
风险提示 | |||
以下8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受让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买人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禁止或影响其他竞买人正常出价的; 5、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竞得人后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又或者以其它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6、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竞得人后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若重新进行公告、竞价,其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交易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 |||
竞买须知 | |||
1、竞买人实名核验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要程序。竞买人为企业、组织、自然人均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点击“登陆”,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成功登陆后跳转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参与竞价。办理流程或疑问详见登陆窗口“用户帮助”,查看使用指南。 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系统对标的进行报名。 (1)竞买人首次参与网上交易的,相关交易操作如下: ①打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②在主页面的右上角点击“登录” ③然后进入登陆界面,待显示出二维码 ④用手机微信扫码刷脸识别,并按指引提示和要求完善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即可进行报名及相关业务交易 (2)竞买人已在网上完成“统一认证登录”的,并按指引提示和要求完善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的,以后可直接登录进行报名及相关业务交易。相关交易操作如下: ①打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②在主页面的右上角点击“登录” ③然后在页面进行登录操作 (3)竞买人已在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该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暂可继续使用,使用方法保持不变。如遇证书使用问题,请到中心二楼商务部进行了解(咨询电话:0758-2109913)。关于证书换领的相关事宜,竞买人可打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在通知公告栏,点击《关于上线移动数字证书及开展深圳CA免费换领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活动的通知》进行了解。 2、竞买人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方式完成保证金的缴交。 注意事项:①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选取其需报名的相应标的,点击保证金缴交,即可获得该标的缴交保证金的子账号。保证金须由竞买人本人通过银行转账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向该子账号缴交,不接受现金汇款,银行转帐手续费由竞买人自理;②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交纳保证金,一旦交纳,即视为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交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③保证金到账以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系统时间与中心系统时间有可能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人提前缴交保证金。竞买人在缴交保证金后,可自行登陆系统进行保证金到账查询,以确保款项到账;④标的保证金交纳账户由系统对该标的随机生成子账户,因此每个不同的标的、或竞买人每次交纳不同标的的保证金账户都会有所不同,请竞买人注意。 3、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及缴交保证金,经系统确认后,系统自动赋予竞买人相应标的的竞买资格。如竞买人的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交易系统指定账户的,系统将不赋予竞买人竞价资格,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的竞买人保证金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退回。竞买人成为竞得人的,竞得人在规定的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并完成公告当中其它约定事项,保证金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退回。 5、竞买人在被确定为竞得人后,在3个工作日内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6、交易价款: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活立木转让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价款通过实名制的银行账户转账至委托方指定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标的名称+交易价款”。有关交易价款不得由竞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价款的收付): 户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账号: 800 200 000 063 483 39 开户银行名称:广东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314593300013) 7、竞价结束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公告本次交易结果。 8、其它事宜按《转让合同》约定执行。 | |||
竞价须知 | |||
1、竞价说明: (1)到达竞价开始时间,系统开始第一次180秒倒计时,如在180秒内的任一时点有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一个180秒,供竞买人报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直至没有竞买人报价,系统将自动报价通道,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若最终报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确认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若最终报价没能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将确认流拍,本次竞价结束。 (2)到达竞价开始时间,系统开始第一次180秒倒计时,如在180秒内没有任何报价,系统将自动报价通道,确认流拍,本次竞价结束。 2、注意事项: (1)竞买人参与网上交易,请确保电脑性能良好、网络畅顺,以免影响或耽误交易。 (2)为预防网络出现迟缓,竞买人应避免在报价限时最后的几秒钟出价,以防系统无法及时接收报价的情况发生。 (3)对设置保留价的标的,竞买人需自行考虑或判断,目前自己的报价或系统现在所示的最高报价是否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或连续报价。 3、竞价规则: (1)竞买人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此后的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不得小于增价幅度金额或增价幅度金额的整数倍。 (2)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或撤回。 (3)竞买人在报价期间可多次报价或连续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系统均予以接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相关标的网上交易: ①系统遭受破坏或受到网络恶意入侵; ②系统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机构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③委托方或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 ④司法机关或监管部门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 ⑤中心认为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的其他情形。 4、系统故障处理方式: 标的已到竞价开始时间,因本中心系统或服务器发生故障、崩溃等问题,不能如期进行的:①问题如能在1小时内解决,采取顺延方式,往后推延1小时进行;②问题如不能在1小时内解决,中止竞价。 标的在竞价过程中,因本中心系统或服务器发生故障、崩溃等问题,不能正常进行竞价的:①自问题出现时间起1小时内能解决的,采取顺延方式,往后推延1小时,待问题解决后继续竞价;如继续竞价当中再次出现问题的,中止竞价;②自问题出现时间起1小时内不能解决的,中止竞价。 再行竞价时间请竞买人及时留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的通知或提示。 | |||
联系方式 |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 联系人、电话 | 钱先生 周小姐 电话:0758-8610127 | |
地址 |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办公区(县人社局6楼601业务室) | ||
广宁县深坑林场 | 联系人、电话 | 廖先生13556533967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2024年7月15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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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区位置图.jpg - 附件名称 2
安全生产责任书.doc - 附件名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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