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科创支路(科创一路-科创二路)市政工程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4-07-05

【招标公告】科创支路(科创一路-科创二路)市政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深圳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科创支路(科创一路-科创二路)市政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科创支路(科创一路-科创二路)市政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111-440307-04-01-542202001)我要投标申请保函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科创支路(科创一路-科创二路)市政工程
项目编号:2111-440307-04-01-542202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科创支路(科创一路-科创二路)市政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2111-440307-04-01-542202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2024-06-20 14:00

2024-07-1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7-0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7-06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清林路546号投资大厦
经办人***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1141526370@qq.com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邓献明、戴国华
办公电话0755-28999282
手机号码18826533715
电子邮箱981883930@qq.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科创支路(科创一路-科创二路)市政工程【标段编号:2111-440307-04-01-542202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总承包,道路,燃气管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创支路(科创一路-科创二路)市政工程的道路工程、燃气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和交通疏解工程等。具体实施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它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服务及配合工作:由承包人负责相关报批报建工作,办理(发包人配合)本工程施工许可证所必须的行政许可手续及其他手续,以达到本工程能够合法开工的目的,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全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施工许可证以及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夜间施工、环保许可、占地许可、临时用地、路口开设、林地砍伐、树木迁移等特殊作业的有关批件,并保证上述批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持续有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申请雨、污水市政接驳井,办理项目的排水报装和相关许可证;办理现场施工用水增容;申请办理供现场办公区使用的给水接驳申报手续及接驳施工;向供电局申请办理临时用电增容;所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报批不及时,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和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本次招标面积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760.265691万元
计划总投资1,507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辖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详见施工图纸。
计划工期156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7-11 18:00
投标保证金15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联合体要求最多允许2家,牵头单位要求: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最低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资质:住建部资质/施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1、企业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牵头单位要求: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最低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3、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为联合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请各投标人参考以下网址,联系造价软件厂商下载适配新平台的造价软件,编制报价文件(https://new.szggzy.com/xxgk/details.html?contentId=2081568)
(5)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3758840.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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