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4-2978]三村儒林第修缮项目补充公告
【招标公告】[JG2024-2978]三村儒林第修缮项目补充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三村儒林第修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三村儒林第修缮项目
补充公告
三村儒林第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JG2024-2978], 于2024年6月2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本项目补充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4点注③的修改:
原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现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招标公告第十六条的修改:
原文: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现文: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招标公告第十九条的修改:
原文:《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现文:《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的修改:
原文: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现文: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2工期要求的修改:
原文:施工总工期:730日历天。
现文:2024年7月1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730日历天。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6项工程成本警戒价的修改:
原文:工程成本警戒价为5492309.52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4%设置)。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现文:工程成本警戒价为5258594.22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设置)。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七)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4“须审查的资料”的修改:
原文: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现文: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视为通过资格审查)。
(八)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修改:
原文:
现文:
(九)重新发布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GZZB、施工合同(详见附件)。
(十)本项目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十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招标代理:广东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7月2日
补充公告.pdf 施工合同.doc SL202406140001-20240703160622.GZZB
补充公告
三村儒林第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JG2024-2978], 于2024年6月2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本项目补充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4点注③的修改:
原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现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招标公告第十六条的修改:
原文: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现文: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招标公告第十九条的修改:
原文:《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现文:《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的修改:
原文: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现文: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2工期要求的修改:
原文:施工总工期:730日历天。
现文:2024年7月1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730日历天。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6项工程成本警戒价的修改:
原文:工程成本警戒价为5492309.52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4%设置)。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现文:工程成本警戒价为5258594.22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设置)。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七)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4“须审查的资料”的修改:
原文: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现文: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视为通过资格审查)。
(八)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修改:
原文: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企业资信(30分) | 企业业绩 | 8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造价大于或等于380万的古建筑工程或文物保护工程业绩,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于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第三方评价 | 6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www.cnca.gov.cn)的认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工程 研发能力 | 4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工法证书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工法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结果公示网页及附件(工法所在页)扫描件,不齐全的不得分。 | |
企业奖项 | 12 | 投标人承建的古建筑工程或文物保护工程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6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企业获奖最多提供2项,本项最高得12分。 注:①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优秀园林工程奖”-园林古建类奖项、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级奖项是指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工程奖项或文物保护工程奖项;市级奖项是指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工程奖项或文物保护工程奖项。 ②须提供奖项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发证机构必须是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组织(附网页截图)。 ③业绩获奖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必须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内容关键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 |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70分) | 技术负责人 | 10 | 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省级(或以上)文物局(或省古迹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或业务)培训证书的,得10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文物保护工程岗位(或业务)培训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
文物负责人 | 10 | 文物负责人具备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省级(或以上)文物局(或省古迹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或业务)培训证书的,得10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文物保护工程岗位(或业务)培训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 |
施工负责人 | 10 | 施工负责人具备土建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的,同时具有省级(或以上)文物局(或省古迹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或业务)培训证书的,得10分。 注:须提供岗位证书、文物保护工程岗位(或业务)培训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 |
安全负责人 | 10 | 安全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同时具有省级(或以上)文物局(或省古迹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岗位(或业务)培训证书的,得10分。 注:须提供注册证书、文物保护工程岗位(或业务)培训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 |
造价负责人 | 10 | 造价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造价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0分。 注: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 |
| 专业工种 技术人员 | 20 | ①项目具备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各一名,每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②如上述人员每个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
合 计 | 100 | |
现文: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企业 资信 (30分) | 企业业绩 | 16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造价大于或等于380万的古(仿古)建筑工程或文物保护工程业绩,每项得4分,本项最高得16分。 注: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于招标的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第三方评价 | 6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www.cnca.gov.cn)的认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8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仿古)建筑工程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工法证书的,每项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需提供工法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结果公示网页及附件(工法所在页)扫描件,不齐全的不得分。 |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70分) | 项目负责人 | 5 | 工作经验:具有1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得5分;具有9-14年工作经验的得2分;8年或以下工作经验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在本投标单位近一个月(即2024年5月)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工作经验以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 15 | (1)工作经验:具有1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得5分;具有9-14年工作经验的得2分;8年或以下工作经验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造价大于或等于200万的古(仿古)建筑工程或文物保护工程业绩,每项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毕业证书、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在本投标单位近一个月(即2024年5月)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工作经验以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时间为准,业绩需在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中反映其相对应职位;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文物负责人 | 15 | (1)职称:具备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 (2)责任工程师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文物局(或省古迹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的,得10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责任工程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在本投标单位近一个月(即2024年5月)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施工负责人 | 15 | (1)岗位资格证书:具备土建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的得5分; (2)职称:具备建筑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 (3)工作经验:具有1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得5分;具有9-14年工作经验的得2分;8年或以下工作经验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岗位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在本投标单位近一个月(即2024年5月)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工作经验以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安全负责人 | 10 | (1)职称:具备建筑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 (2)工作经验:具有1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得5分;具有9-14年工作经验的得2分;8年或以下工作经验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在本投标单位近一个月(即2024年5月)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工作经验以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时间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
造价负责人 | 10 | (1)注册工程师证书:持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5分; (2)职称:具备建筑造价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5分; 注:①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及在本投标单位近一个月(即2024年5月)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②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提供“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造价师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且状态为“正常”的才计分。 | |
合 计 | 100 | |
(九)重新发布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GZZB、施工合同(详见附件)。
(十)本项目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十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招标代理:广东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7月2日
补充公告.pdf 施工合同.doc SL202406140001-20240703160622.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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