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接口软件开发和实施服务项目市场调查公告-调研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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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接口软件开发和实施服务项目市场调查公告-调研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接口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接口软件开发和实施服务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系统“事前提醒”功能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广东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粤卫办规划函〔2023〕36 号)等文件的要求,我院要根据政策对医疗信息系统接口进行相关改造,并接入国家、省直、市直医疗信息系统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
二、建设目标:
本项目目标是对我院医疗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并按照接口规范接入国家、省、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具体目标如下:
1. 按照接口规范对我院医疗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应具备完整性、可维护性、 可测试性、复用性、安全保密性。
2. 支持与国家省、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进行联调并通过系统验收。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供应商(法人及相关股权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曾参与本院项目,且存在恶性竞争并列入医院采购单位黑名单的企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是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市场调查时间:2024年6月26日下午3:30时  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 门诊四楼会议中心403
 
五、市场调查报名:请有意向参与市场调查的供应商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12:00时前将公司简介、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规模声明函、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姓名、手机号码以及可编辑的报价文件、报价依据(可为同类项目合同扫描件/行业收费标准文件)等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46@pyhospital.com.cn(纸质文件于调查当天提交)。
 
六、报价范围定义:本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用、相关用具的使用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七、联系人:白工、马工;联系电话:020-34858304
 
八、附件:
 1.需求文件
  2.参与调研文件提交要求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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