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澄清公告)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二合同段答疑回复(五)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6-20

【招标公告】(澄清公告)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二合同段答疑回复(五):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东莞市 采购单位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单位: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
开标时间:2***24-***6-24
提问:
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可与第三合同段采用同一套人员,我公司第二合同段和第三合同段采用同一个项目经理,根据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签到系统要求,并经咨询平台软件公司技术支持,同一个项目经理不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在投标签到时前一个标段可以正常签到选择项目经理,而后一个标段无法选择,请问如何处理?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的规定:“在本次招标中,共分2个标段(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二合同段、环莞快速路三期长安莲湖路至莞长路段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每个投标人均可参与所有标段投标,并按所申请的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但只允许中1个标”,以及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款的规定:“同时对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人,不能使用同一套人员、设备。(如果最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则允许使用同一套人员、设备)”,因交易系统在投标人网上签到时不支持两个同时投标的不同项目(或标段)同时指定同一个项目负责人,故若投标人使用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对本次招标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并在交易系统网上签到时出现不能同时指定同一个项目负责人的情况的,在交易系统网上签到时应对本次招标中的其中1个标段指定项目负责人;另一个标段在交易系统网上签到时,在签到系统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处填写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最终按招标文件规定,通过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包括由于上述原因在系统“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处填写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人脸识别完成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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