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罚没的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单车等一批(共1258台)公开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罚没的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单车等一批(共1258台)公开拍卖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中山市 | 采购单位 | 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罚没的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单车等一批(共1258台)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名称 | 罚没的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单车等一批(共1258台)公开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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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HJYPM20240530001 | ||
交易机构名称 |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罚没的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单车等一批(共1258台)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委托,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3时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罚没的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单车等一批(共1258台)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3时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数量(辆)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竞价幅度(元) | 是否有保留价 | 备注 |
1 | 罚没的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单车等一批(共1258台) | 1258 | 144820 | 43000 | 2000 | 是 |
注:1、拍卖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所有车辆均无法过户,仅作报废回收拆解处理。
2、竞买人资格要求:
2-1、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2、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2-3、经营范围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2-4、本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拍。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中午12时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1)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副本扫描件;(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5)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下午4时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1)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副本复印件;(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用户手册(竞买人)V3.0-20240319》。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18807602077)。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如下,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标的详情请参照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及资产清单。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交接依据。标的移交时以现场展示的现状为交接依据。竞买人须现场查看标的并自行评估标的价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2、拍卖人对标的名称、数量、重量、规格、型号、品质等状况不作保证,提供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其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展示及相关部门的核定为准,如办理移交到买受人名下后出现差异的,拍卖成交总价及拍卖佣金不变,拍卖人、买受人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竞买人(买受人)须自行对标的进行调查了解并作出判断,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负。注:标的均属于罚没车辆,存在无牌、套牌、车架号、发动机号磨损、部分零配件、电池缺失等情况,按现状交付。无法提供车辆登记证及行驶证等资料,故所有车辆均无法过户,车辆仅作报废拆解回收处理。
3、标的移交: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拍卖服务费、评估费、拍卖公告费5个工作日后,由委托人将标的按现状现貌交付给买受人。移交日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标的提取期间须服从委托人的管理与安排。
4、车辆应当依法拆解,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办理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备案手续,否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车辆已入户的,买受人在提取车辆后3个月内必须到车辆登记地的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拆解完成后,买受人应将拆解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含视频、图片、文字等)向委托人、拍卖人备案,备案后方能对残料进行处理。买受人须提供以下资料给委托人、拍卖人备案,包括但不限于:
(1)车辆车架号拓印资料(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扫描件)【如遇车架号磨损、生锈等原因无法拓印的,需要出具情况说明】;
(2)车辆拆解前、拆解中及拆解后的照片(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扫描件);
(3)由拆解企业出具的车辆收车证明或回收拆解证明(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扫描件),同时须在证明中注明车牌号码、车架号、发动机号等内容【如遇车架号、发动机号无法清晰识别的,需要在证明中说明具体情况】。
5、买受人必须将标的物运回其经资质认定的拆解场地进行拆解,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进行预处理或拆解(包括拆除主要总成和可再利用的零部件,对车体和结构件等进行拆分或压扁 ),不得转包、分包或委托拆解。
6、禁止买受人将本标的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或委托给第三方。如果委托人发现买受人有分包、转包或委托第三方的行为,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收回买受人拍卖的标的,并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7、在办理车辆交接手续过程中,买受人将车辆数量、出场时间、运输车辆号牌等信息登记在册,装车后在运输车辆车厢门贴上封条,到达拆解场地,在入场抓拍区拍照,并在视频监控下打开封条、卸货及清点数量,做好台账登记。
标的分别存放:三角扣车场。
8、买受人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车辆回收拆解协议书》,所有标的须在20个工作日内提取完毕。逾期提取产生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保管费等一切费用,标的物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如逾期未提取完毕的,视为对标的所有权的自动放弃,解除拍卖成交合同,标的处置权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回。
9、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①成交价款;②拍卖标的移交所产生的拆卸、搬运、运输、保管费、出仓等一切相关费用;③拍卖佣金(成交价5%)、拍卖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评估费(人民币3000元)、拍卖公告费(4*8版面1250元/次,具体以中山日报的收费为准。);④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以上相关费用需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买受人付清款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取完所有标的物、提供拆解证明及拆解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或《中山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或《中山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付清成交价款。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人按成交价的5%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佣金须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含拍卖佣金)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提供佣金发票及《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4年6月4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2日,需要申请看现场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807602077,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807602077(陈小姐);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中山二路36号中开宝大厦3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pdf - 附件名称 2
评估报告(压).pdf - 附件名称 3
车辆拆解回收协议.pdf - 附件名称 4
公司委托书.pdf - 附件名称 5
车辆情况统计表.pdf - 附件名称 6
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用户手册(竞买人)V3.0-20240319.pdf - 附件名称 7
声明书.pdf - 附件名称 8
标的照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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