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为【徐梅芳等7宗住宅用地(面积合:1038.32平方米)补办出让手续的评估报告书】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汕尾市 发布日期:2024-06-01

【招标公告】关于为【徐梅芳等7宗住宅用地(面积合:1038.32平方米)补办出让手续的评估报告书】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汕尾市 采购单位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关于为【徐梅芳等7宗住宅用地(面积合:1038.32平方米)补办出让手续的评估报告书】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1
2024-06-05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项目名称 徐梅芳等7宗住宅用地(面积合:1038.32平方米)补办出让手续的评估报告书
中介服务事项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成果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5810072501842405301633
项目规模
平方米(1038.32平方米)
所需服务 土地评估
服务内容 1.项目范围:徐梅芳、黄春凤、郑炳福、吴琪璋、陈木金、陈应超、黄宏武七宗住宅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其中徐梅芳所有的宗地面积为194.98平方米,位于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月桂路南第六排二座之一,黄春凤所有的宗地面积为204.80平方米,位于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月桂路南第六排三座之二,郑炳福所有的宗地面积为207.90平方米,位于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月桂路南第六排三座之一,吴琪璋所有的宗地面积为192.12平方米,位于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月桂路南第六排二座之二,陈木金所有的宗地面积为71.60平方米,位于陆丰市湖东镇龙海路北八行2号,陈应超所有的宗地面积为74.52平方米,位于陆丰市湖东镇新市场南侧六行5号,黄宏武所有的宗地面积为92.40平方米,位于陆丰市城东镇城东一横路20号;
2.工作内容及要求: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按办理业务需要对以上宗地补办出让手续应补缴参考地价的评估;要求15个自然日完成评估,分别获取电子备案号,并出具评估报告书;
3.对评估技术报告涉及项目技术指标及形成的过程有疑问,评估公司需要及时派评估师到现场接受咨询;
4.对于其他相关事项评估公司应全力配合;
5.中选公司需安排有不少于一名的土地估价师到现场查勘,不得委托其他公司人员。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土地评估资质。
查看资质等级树
备案要求说明 按土地评估的相关政策要求备案。
其他要求说明: 无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土地评估
待定级
土地评估
服务时限说明 要求15个自然日完成评估,分别获取电子备案号,并出具评估报告书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本次采购服务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土地评估收费标准,按宗收费。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一随机抽取
有无回避情况 是
需回避机构 广东中地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尊量行土地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浩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三赢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回避原因 以上5家机构中选过我局项目,在我局急需出具评估报告时,要求撤销项目,影响我局工作进度,服务效率未能达我局要求。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6-04 17:30
选取中介时间 2024-06-05 09: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徐梅芳等7宗住宅用地(面积合:1038.32平方米)补办出让手续的评估报告书用户需求书.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分中心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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