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4-1989]南沙区南沙街珠江中路二巷122号物业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5-30

【招标结果】[JG2024-1989]南沙区南沙街珠江中路二巷122号物业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南沙区南沙街珠江中路二巷122号物业改造工程设计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南沙区南沙街珠江中路二巷 122号物业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JG2***24-1989]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2(主)君兆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3(主)广东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4(主)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5(主)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成)广州新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不通过(主)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 司;(成)广州新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的设计费报价为 *** 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 2.1.3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且不低于企业成本”的规定。未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6(主)广州盈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万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7(主)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2***-3832***188-18***5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2***-39***53237 联系地址: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24年***5月29日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 - 无签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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