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遂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公告遂自然资网出告字(2024)第7号

所属地区:广东湛江市 发布日期: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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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湛江市 采购单位 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遂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公告遂自然资网出告字(2024)第7号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招拍挂类型 挂牌出让
项目名称 遂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公告遂自然资网出告字(2024)第7号
公告性质 交易公告
供应方式 招拍挂出让
交易机构名称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标题 遂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公告遂自然资网出告字(2024)第7号 出让方名称
项目编号 2c95348d-8f8d-8695-018f-a97241091159 项目名称 遂溪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公告遂自然资网出告字(2024)第7号
公告源URL https://ggzy.zhanjiang.gov.cn:8122/ztb/zb/wjInfo/view.do?wjInfoId=2c95348d8f8d8695018fad9b23a912a3 项目状态 录入已上报
创建时间 20240526 发布时间 20240526083000
结束日期 20240615180000 招拍挂类型 挂牌出让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526 公告结束时间 20240615
招拍挂结束时间 20240615180000 联系单位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李实秋 联系电话 13800000018
联系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8层 邮政编码 524000
申请方式 可联合申请 申请人其他条件 1、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交地。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移交确认书》;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移交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叁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土地竞得者须配建出让地块内一所6 班幼儿园,按《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号)执行。须与开发项目首期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具体要求按土地竞得者与遂溪县教育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7、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地块简介 1、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交地。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移交确认书》;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移交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叁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土地竞得者须配建出让地块内一所6 班幼儿园,按《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号)执行。须与开发项目首期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竣工后无偿移交。具体要求按土地竞得者与遂溪县教育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7、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是否网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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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名称 2

    2021008号地挂牌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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