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4-2122]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海珠体育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招标公告】[JG2024-2122]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海珠体育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海珠体育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海珠体育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2122)补充公告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海珠体育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2122)(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4年5月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第五条第3款
原文:3、最高投标限价为:1949.960279万元。
现文:3、最高投标限价为:1949.960279万元。(其中:装饰工程占比70.74%,安装工程占比8.54%,消防工程占比5.73%,园林绿化占比14.99%)
(2)招标公告第十五条
原文: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现文: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文件
(1)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5 分包
原文:☑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现文:□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2)第二章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4修改
原文: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技术标格式格式二、格式五、格式七)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现文: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技术标格式格式二、格式五、格式七、格式八)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补充格式八《投标函》,
详见本补充公告格式八《投标函》。
三、施工合同
(1)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81.1修改
原文:81.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1)支付期限、比例
☑以月为单位,支付比例: 在财政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总支付金额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结算经区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一个月内(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付清。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支付时间为准,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执行合同的依据 。
□以季度为单位,支付比例:。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
2)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具体为:
□其它方式:
81.1(11)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回)的其他款项:
(2)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
□其它方式:
现文:81.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1)支付期限、比例
☑以月为单位,支付比例: 在财政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总支付金额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结算经区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如在结算款中直接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一个月内(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付清。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支付时间为准,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执行合同的依据 。
□以季度为单位,支付比例:。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
2)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具体为:
□其它方式:
81.1(11)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回)的其他款项:
(2)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
□其它方式:
(2)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83.1(1)修改
原文:
(1)竣工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 另有约定: 竣工结算价格,由海珠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最终审定,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
现文:83.1提交竣工支付申请
(1)竣工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 另有约定: 竣工结算价格,由海珠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最终审定,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
(3)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84修改
原文:★84.质量保证金
84.2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与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3%(采用银行保函),即 元。
■另有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款的3%,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10天内(扣除此期间经承包人签认的维修费用)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3%扣留。
■另有约定:从工程结算款中扣留。
现文:★84.质量保证金
84.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与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3%(采用银行保函),即 元。
■另有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款的3%,如在结算款中直接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10天内(扣除此期间经承包人签认的维修费用)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3%扣留。
■另有约定:从工程结算款中扣留,或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本补充公告发布为准。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类型:GZZB)随同本补充公告发布。
五、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已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
日期:2024年5月21日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海珠体育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2122)(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4年5月7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第五条第3款
原文:3、最高投标限价为:1949.960279万元。
现文:3、最高投标限价为:1949.960279万元。(其中:装饰工程占比70.74%,安装工程占比8.54%,消防工程占比5.73%,园林绿化占比14.99%)
(2)招标公告第十五条
原文: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现文: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文件
(1)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5 分包
原文:☑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现文:□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2)第二章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4修改
原文: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技术标格式格式二、格式五、格式七)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现文: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技术标格式格式二、格式五、格式七、格式八)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
原文: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补充格式八《投标函》,
详见本补充公告格式八《投标函》。
三、施工合同
(1)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81.1修改
原文:81.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1)支付期限、比例
☑以月为单位,支付比例: 在财政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总支付金额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结算经区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一个月内(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付清。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支付时间为准,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执行合同的依据 。
□以季度为单位,支付比例:。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
2)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具体为:
□其它方式:
81.1(11)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回)的其他款项:
(2)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
□其它方式:
现文:81.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1)支付期限、比例
☑以月为单位,支付比例: 在财政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总支付金额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结算经区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如在结算款中直接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一个月内(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付清。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支付时间为准,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执行合同的依据 。
□以季度为单位,支付比例:。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
2)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具体为:
□其它方式:
81.1(11)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回)的其他款项:
(2)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
□其它方式:
(2)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83.1(1)修改
原文:
(1)竣工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 另有约定: 竣工结算价格,由海珠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最终审定,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
现文:83.1提交竣工支付申请
(1)竣工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 另有约定: 竣工结算价格,由海珠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最终审定,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
(3)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84修改
原文:★84.质量保证金
84.2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与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3%(采用银行保函),即 元。
■另有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款的3%,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10天内(扣除此期间经承包人签认的维修费用)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3%扣留。
■另有约定:从工程结算款中扣留。
现文:★84.质量保证金
84.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与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3%(采用银行保函),即 元。
■另有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款的3%,如在结算款中直接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10天内(扣除此期间经承包人签认的维修费用)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3%扣留。
■另有约定:从工程结算款中扣留,或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本补充公告发布为准。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类型:GZZB)随同本补充公告发布。
五、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已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
日期: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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