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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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附件:
施工图.rar工程量清单—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xlsx招标文件—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pdf招标公告—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pdf控制价—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xlsx招标公告—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doc招标文件—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doc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SL202405200022-20240520175409.GZZB
投资项目代码 | 2402-440118-04-01-813767 | ||
投资项目名称 | 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广州市级奖补资金30%、增城区财政资金7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刘家村、围园村、拖罗村等16个行政村30个自然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状8座“厌氧池”或“厌氧池+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成“AO或A2O一体化设备”,新建DN50-DN300排水管道约6.379km、检查井294座,新建厌氧池4座、A20一体化设备1座,总改造或新建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92吨/天,配套实施现状人工湿地更换填料,破损管网重建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刘家村、围园村、拖罗村等16个行政村30个自然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将现状8座“厌氧池”或“厌氧池+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成“AO或A2O一体化设备”,新建DN50-DN300排水管道约6.379km、检查井294座,新建厌氧池4座、A20一体化设备1座,总改造或新建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92吨/天,配套实施现状人工湿地更换填料,破损管网重建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77.48882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3.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 年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1.8未被纳入国家、省、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公布的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4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2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11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11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11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文政路2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8263950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附件:
施工图.rar工程量清单—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xlsx招标文件—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pdf招标公告—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pdf控制价—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xlsx招标公告—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doc招标文件—增城区派潭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doc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SL202405200022-20240520175409.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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