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4-2382]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本部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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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本部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本部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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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305-440113-04-01-992134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本部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本部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本部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市桥街清河东路2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本部院区旧住院楼、旧住院副楼及南楼室内装修,包括拆除工程、加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弱电;②车棚、大门、雨棚、围墙、道路等室外工程;③电梯井道改造及电梯采购工程;以上3项改造面积共约 16831 平方米;④何贤纪念医院本部环境改造配套康复中心一体化建设项目;⑤何贤纪念医院本部环境改造配套弱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⑥何贤纪念医院本部环境改造配套医用气体建设项目;⑦何贤纪念医院本部环境改造配套文化氛围设计与制作采购及安装项目等工程项目施工。(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本部改造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本部院区旧住院楼、旧住院副楼及南楼室内装修,包括拆除工程、加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工程、弱电;②车棚、大门、雨棚、围墙、道路等室外工程;③电梯井道改造及电梯采购工程;④何贤纪念医院本部环境改造配套康复中心一体化建设项目;⑤何贤纪念医院本部环境改造配套弱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⑥何贤纪念医院本部环境改造配套医用气体建设项目;⑦何贤纪念医院本部环境改造配套文化氛围设计与制作采购及安装项目等工程项目施工。本次招标包括上述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96.2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2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11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11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11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607室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城A栋503-504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489222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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