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4-1769]茂名高新区清研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3#、4#甲类厂房及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所属地区:广东茂名市 发布日期:2024-05-11

【招标结果】[JG2024-1769]茂名高新区清研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3#、4#甲类厂房及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茂名市 采购单位 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JG2024-1769]茂名高新区清研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3#、4#甲类厂房及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宁夏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茂名高新区清研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3#、4#甲类厂房及配套工程 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1769]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主)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
3(主)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
4(主)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通过
5(主)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宁夏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6(主)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68-2762626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
招标人名称: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5月10日 附件:3份 资格预审(后审)结果公示.pdf
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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