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融合多元卫星和气象因子的北江流域水华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清远市 发布日期:2024-05-02

【招标公告】融合多元卫星和气象因子的北江流域水华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清远市 采购单位 广东省清远市气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融合多元卫星和气象因子的北江流域水华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融合多元卫星和气象因子的北江流域水华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4QY00ZC19
项目名称:融合多元卫星和气象因子的北江流域水华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融合多元卫星和气象因子的北江流域水华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江、湖治理服务 融合多元卫星和气象因子的北江流域水华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及验收完成止。(建设期限:融合多元卫星和气象因子的北江流域水华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建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项目通过验收后,中标人提供平台系统软件维护服务5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供应商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24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供应商新成立,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融合多元卫星和气象因子的北江流域水华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融合多元卫星和气象因子的北江流域水华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A、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本项目除了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应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具体证明材料均以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约定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1)电子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2)纸质版文件递交至: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孟女士,0763-3813002)”,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CL3813002@1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5.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各供应商需要确保电脑已安装电子签章插件,否则无法解密和签章,后果自负。
7.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8.若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存在疑问,可按如下联系方式提出询问或质疑:
(1)质疑联系人:***
(2)质疑联系人电话:***
(3)质疑联系人传真:0763-3813090
(4)质疑联系人邮箱:qyzy@chinapsp.cn(提交时请备注XX项目询问函/质疑函)
(5)质疑联系人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如采用邮寄形式提交,请提前跟我司工作人员联系,并同步将邮寄底单发送至我司邮箱)
(6)质疑联系人邮编:511500
9.投诉
(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清远市财政局
(3)地 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大楼
(4)电 话:0763-3877328
(5)邮 编:511500
(6)传 真:338556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清远市气象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学贤路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相关附件:

融合多元卫星和气象因子的北江流域水华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建设项目磋商文件(2024043003).zip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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