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监督性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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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监督性检测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监督性检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4GZ18080
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监督性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监督性检测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2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监督性检测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2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2024年5月起,以实际开始服务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监督性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项目,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③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监督性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5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20-37209484-821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30日
相关附件:
广州开发区水质监测中心监督性检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4043006).zip
委托协议委托书.pdf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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