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4-1439]广东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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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梅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东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主)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评标报告-脱敏版.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函-盖章.pdf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441481-05-01-345944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公示名称 | 广东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4月23日 9时0分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报告等附件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主)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 914400004558591536 | 1 | 7989.905600(万元) | 符合国家、广东省、梅州市现行工程项目管理、规划设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等现行法规、规章、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达合格标准,并对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完成、缺陷责任期满止。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王晖 | 资质资格:建筑学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00101087775)、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154402186)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主)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成)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 91440300192239795N | 2 | 8485.433000(万元) | 符合国家、广东省、梅州市现行工程项目管理、规划设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等现行法规、规章、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达合格标准,并对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完成、缺陷责任期满止。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王博 | 资质资格: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75374号)、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134402014)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4400004558576332 | 3 | 8434.644800(万元) | 符合国家、广东省、梅州市现行工程项目管理、规划设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等现行法规、规章、服务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达合格标准,并对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完成、缺陷责任期满止。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王华林 | 资质资格:建筑结构设计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1600101000116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编号:S064402158)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东旅控兴邦文旅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兴宁市黄槐镇黄槐街59号社区居委1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3333998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3332785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侧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27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4月30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附件:评标报告-脱敏版.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函-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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