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4-1389]广州港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17号办公楼改造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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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烘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州港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17号办公楼改造项目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广东吴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评标报告(无评委姓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_盖章.pdf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1900-04-01-56478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港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17号办公楼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港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17号办公楼改造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港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17号办公楼改造项目施工 | |||||||||||||||||||||||||||
公示名称 | 广州港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17号办公楼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4月19日 9时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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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广东吴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883194670335F | 1 | 979.802973(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且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算。)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李燕萍 | 资质资格:粤2442020202106866 业绩:/ |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237820 | 2 | 958.320041(万元) | 符合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且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算。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张至斌 | 资质资格:粤2442019202000935 业绩:/ |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4458866 | 3 | 987.035044(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且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算。)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何致况 | 资质资格:粤2442021202128081 业绩:/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港前路25号(东莞水乡新城开发区)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成工 | 联系电话 | 020-8215981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3050985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25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4月29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附件:评标报告(无评委姓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_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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