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4-1158]广州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东1站、临1站、临2站、东区供冷管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招标结果】[JG2024-1158]广州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东1站、临1站、临2站、东区供冷管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州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东1站、临1站、临2站、东区供冷管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评标报告(无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2).pdf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0106-04-01-726744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东区集中供冷系统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东1站、临1站、临2站、东区供冷管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东1站、临1站、临2站、东区供冷管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
公示名称 | 广州金融城综合能源项目东1站、临1站、临2站、东区供冷管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4月10日 10时15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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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668588M | 1 | 479.953500(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斌武 | 资质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464231 | 2 | 478.731000(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刘永林 | 资质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91440000231125345W | 3 | 483.132000(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余亚斌 | 资质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0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1802房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洪工 | 联系电话 | 020-81975532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5536908 | |||||||||||||||||||||||||||||||||||
联系地址 | 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4月17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4月20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附件:评标报告(无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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