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罚没的两轮、三轮轻便摩托车和两轮、三轮普通摩托车等残值(810辆)公开拍卖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中山市 发布日期: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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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中山市 采购单位 中山市公安局大涌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罚没的两轮、三轮轻便摩托车和两轮、三轮普通摩托车等残值(810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罚没的两轮、三轮轻便摩托车和两轮、三轮普通摩托车等残值(810辆)
项目编号 ZHJYPM20240411001
交易机构名称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罚没的两轮、三轮轻便摩托车和两轮、三轮普通摩托车等残值(810辆)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市公安局大涌分局委托,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对罚没的两轮、三轮轻便摩托车和两轮、三轮普通摩托车等残值(810辆)组织实施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时0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拍卖标的

起拍价

保证金

竞价幅度(

是否有保留价

1

罚没的两轮、三轮轻便摩托车和两轮、三轮普通摩托车等残值(810辆)

121540

36000

1000


备注:
一、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所有车辆均无法过户,仅作报废回收处理。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广东省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须含收购拆解报废机动车辆。
2、持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本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拍。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4291200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经营范围含收购拆解报废机动车辆,需在广东省内注册企业);(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5)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6时0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经营范围含收购拆解报废机动车辆,需在广东省内注册企业);(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5)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0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用户手册(竞买人)V3.0-20240319》。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拍卖人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13680234012)。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人对拍卖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均不对拍卖标的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对拍卖标的整体性、质量性、使用性作承诺保证,拍卖标的之图片、数量、品种、尺寸、品牌、规格、品质、真伪、新旧程度仅供参考,其数量、品种、尺寸、品牌、规格、品质、真伪、新旧程度与实物不符的以现场实物为准,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
2、拍卖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其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展示及相关部门的核定为准,如办理移交到买受人名下后出现差异的,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评估费、拍卖公告费等均不变,拍卖人、买受人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竞买人(买受人)须自行对标的进行调查了解并作出判断,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负。注:标的均属于罚没车辆,存在无牌、套牌、车架号或发动机号磨损等情况,均无法提供车辆登记证及行驶证等资料,故所有车辆均无法过户,车辆仅作拆解回收处理。
3、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评估费、拍卖公告费7日后,由委托人将标的按现状现貌交付给买受人。移交日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存放地如下:中山市全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大涌扣车场),具体按委托方指定为准。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署《车辆拆解协议》,并承诺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公安厅文件粤商务管字【2023】6号规定及废旧机动车回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拍卖标的。
5、买受人负责将竞得的拍卖标的运回其经资质认定的拆解场地进行行拆解,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进行预处理或拆解(包括拆除主要总成和可再利用的零部件,对车体和结构件等进行拆分或压扁)不得转包、分包或委托拆解,并负责运输途中的污染防治及安全工作,防止被盗、被抢及其他污染环境等事故的发生。
6、标的移交时以现场展示的现状为交接依据。竞买人(买受人)须现场查看标的及相关资料并自行评估标的价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质量,买受人不得以未察勘现场、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等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拒收。
7、买受人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所有标的须在20个工作日内提取完毕。提取过程所涉及的手续和相关的税费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否则,逾期提取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新增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无故逾期未提取完毕,则视为对标的车辆所有权的自动放弃,解除拍卖成交合同,标的车辆处置权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有权对该标的车辆另行处置,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回。
8、所有车辆必须拆解并依法处理,符合环保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请仔细查阅附件《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已签订的《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执行,如有不合规拆解车辆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买受人的责任。
9、买受人在标的提取标的期间须服从委托人的管理,委托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10、买受人提取标的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文明生产规范。买受人自行承担安全责任,概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11、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对拍卖标的进行处理,确保不会产生任何追溯性环保问题。
12、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后,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13、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
(1)拍卖成交价款;(2)拍卖标的移交所产生的拆卸、搬运、运输、保管费、出仓等一切相关费用;(3)拍卖佣金(成交价5%)、评估费(成交价1%)、拍卖公告费(4*8版面1250元/次,具体以中山日报的收费为准。);(4)其他一切税、费。以上相关费用需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
14、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等文件或未能缴清成交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5、竞买人参加竞投,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以及对本场拍卖会各项标的的已知悉和认可,并要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需与保证金汇入人户名一致,拍卖成交确认书之买受人名称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名称为准,拍卖人不予变更或增减。
16、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拍卖公告内容,于规定时间内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保证金汇入指定保证金账号内,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的到账情况以及到账时间,请竞买人尽量到银行柜台进行转账,建议不要使用网银。如转账期间出现任何疑问,请立即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如下,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成交全款于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全额款项、按要求拆解完成、提交拆解报告及完成归档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按委托人要求缴纳至指定账号。委托人的成交款结算缴款方式为,由委托人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将拍卖所得款项上交国库。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5%收取,支付账号信息:账户名称: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110289 09024876403,开户行:工商银行银苑支行。
十五、评估费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资产评估公司支付评估费用。本次评估费用按成交价款1%收取,支付账号信息:账户名称:中山市执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银行账号:44001780306053000292,开户行:中山建设银行水云轩支行;
十六、本次拍卖信息于2024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七、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6日(电话预约)
十八、咨询电话、地址:
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 林小姐:0760-88237717、13680234012;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翠花园1期紫怡园1座2217室;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广东乐槌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标的明细(大涌810).pdf
  • 附件名称 2

    车辆拆解回收协议书模板(大涌第四批).pdf
  • 附件名称 3

    标的相片(大涌810).pdf
  • 附件名称 4

    《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用户手册(竞买人)V3.0-20240319》.pdf
  • 附件名称 5

    法人证明书.doc.pdf
  • 附件名称 6

    评估报告(大涌810).pdf
  • 附件名称 7

    承诺书(新).pdf
  • 附件名称 8

    公司委托书.do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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