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我院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服务项目院内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我院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服务项目院内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汕头市 | 采购单位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我院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就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我院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院内多家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FYY-ZCB2024004
2.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我院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多家比价
4.项目预算:12万元
5.采购需求:见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具备应急管理部审议通过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第二章第五条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shhxf.119.gov.cn/)完成录入。
3.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未受到有关行政处罚”查询记录;(具体查询结果以递交文件之日查询结果为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递交地址: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综合楼6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2.递交时间:2024年4月16日8:00-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截止时间:2023年4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4.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交)。
(4)缴纳税款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局征收税款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或完税凭证)。若依法免税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向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或税务局代收社会保障资金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等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具备应急管理部审议通过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第二章第五条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shhxf.119.gov.cn/)完成录入。
(8)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未受到有关行政处罚”查询记录;(具体查询结果以递交文件之日查询结果为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1)具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供应商库资格(提供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截图)。
5.供应商的响应资格最终以采购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当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有疑问时,采购人有权利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6.供应商递交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7.通过本次比选选取一家服务机构来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后,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用直接选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服务机构资格。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原则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送达,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可以邮寄,寄达地址: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综合楼6楼招标采购办公室(收件人:袁老师,收件电话:0754-88905636)。寄达时间: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提前安排好邮寄工作,逾期寄达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邮寄过程文件受损丢失等自行负责)。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主页(www.stuh.com.cn)信息公告栏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1.招标组织: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电 话:0754-88905636
联 系 人:张老师、袁老师
邮 箱:fyyzcb@163.com
2.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纪检室
电 话:0754-88905391
联 系 人:陈老师
附件1: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我院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
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4年4月1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FYY-ZCB2024004
2.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我院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多家比价
4.项目预算:12万元
5.采购需求:见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具备应急管理部审议通过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第二章第五条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shhxf.119.gov.cn/)完成录入。
3.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未受到有关行政处罚”查询记录;(具体查询结果以递交文件之日查询结果为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递交地址: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综合楼6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2.递交时间:2024年4月16日8:00-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截止时间:2023年4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4.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供应商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交)。
(4)缴纳税款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局征收税款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或完税凭证)。若依法免税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向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或税务局代收社会保障资金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等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具备应急管理部审议通过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第二章第五条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shhxf.119.gov.cn/)完成录入。
(8)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未受到有关行政处罚”查询记录;(具体查询结果以递交文件之日查询结果为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1)具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供应商库资格(提供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截图)。
5.供应商的响应资格最终以采购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当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有疑问时,采购人有权利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6.供应商递交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7.通过本次比选选取一家服务机构来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后,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用直接选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服务机构资格。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原则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送达,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可以邮寄,寄达地址: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综合楼6楼招标采购办公室(收件人:袁老师,收件电话:0754-88905636)。寄达时间: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提前安排好邮寄工作,逾期寄达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邮寄过程文件受损丢失等自行负责)。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主页(www.stuh.com.cn)信息公告栏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1.招标组织: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电 话:0754-88905636
联 系 人:张老师、袁老师
邮 箱:fyyzcb@163.com
2.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纪检室
电 话:0754-88905391
联 系 人:陈老师
附件1: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我院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
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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