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仪器仪表计量检定项目需求公示(2024-JLNCBZ09-F4012)(第1包)
【招标预告】仪器仪表计量检定项目需求公示(2024-JLNCBZ09-F4012)(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仪器仪表计量检定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仪器仪表计量检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NCBZ09-F4012
三、项目概况: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含二级检定计量资质及以上);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或“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以上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8.非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0.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12.供应商报价产品,应当是其主营业务范围(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或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4 年 4月 10日至 4 月 17日。
(二)获取方式:供应商自行在军队采购网项目附件下载。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 4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至 4 月17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详细地址咨询采购方)。
(三)报价方式:密封现场递交/邮寄。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533183187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孟先生
联系电话: 13556069566
一、项目名称:仪器仪表计量检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NCBZ09-F4012
三、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交货期 |
仪器仪表计量检定项目 | 172件(套) | 10万元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仪器仪表计量检定。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含二级检定计量资质及以上);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或“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以上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8.非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10.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12.供应商报价产品,应当是其主营业务范围(以报价方提供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或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4 年 4月 10日至 4 月 17日。
(二)获取方式:供应商自行在军队采购网项目附件下载。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 4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至 4 月17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详细地址咨询采购方)。
(三)报价方式:密封现场递交/邮寄。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533183187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孟先生
联系电话: 1355606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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