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子系统市场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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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东莞市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桥头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子系统
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拟对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子系统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或厂家)报名参加,产品介绍时间及形式等具体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子系统清单
三、项目基本要求
1、系统建设必须达到《关于印发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二级医院或以上要求;
2、系统建设必须达到《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相应信息化系统建设要求;
3、系统建设必须达到《东莞市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实施细则(2022试行版)》相应信息化系统建设要求;
4、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四级或以上要求;
5、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二级或以上要求;
6、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二级或以上要求;
7、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二级或以上要求;
8、 所有系统能够按照相关标准(和/或甲方要求)由供应商免费接入医院相应业务系统。
四、 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 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有能力承担因所供服务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4、 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5、 响应供应商最近三年内在东莞有成功实施的案例。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1)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用户案例证明;
④提供软件系统的报价或硬件安全产品的报价;
⑤提供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注:以上材料需合并成一个文件。
(2)邮件主题统一填写为: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报名材料(备注子系统名称)
(3)可提前来电咨询。
2、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9日
3、 联系地址:东莞市桥头医院门诊楼三楼信息科(东莞市桥头镇工业路43号)
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张先生0769-81037816
5、 电子邮件地址:qtyyxxg@163.com
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子系统
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拟对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子系统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或厂家)报名参加,产品介绍时间及形式等具体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调研概况
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为保证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正确性和先进性,计划邀请各个符合资质的厂商对东莞市桥头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灵狐总帐报表系统升级(运营门户);消毒供应管理系统;互联网+护理、手腕带打印系统;预检分诊系统;临床路径信息管理系统;病案首页指控系统;合理用药审方管理系统;门诊住院自助服务系统等八个子系统进行市场调研,从而明确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需求和目标,并收集确定医院具体的信息化建设方案。
二、项目子系统清单
子系统项目 内容及说明
1 灵狐总帐报表系统升级(运营门户) 财务股申报
2 消毒供应管理系统 供应室申报
3 互联网+护理、手腕带打印系统 护理部申报
4 预检分诊系统 急诊科申报
5 临床路径信息管理系统 医务股申报
6 病案首页质控系统 质管办申报
7 合理用药审方管理系统 药剂科申报
8 门诊住院自助服务系统 软硬件一体服务
信息股申报
三、项目基本要求
1、系统建设必须达到《关于印发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二级医院或以上要求;
2、系统建设必须达到《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相应信息化系统建设要求;
3、系统建设必须达到《东莞市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实施细则(2022试行版)》相应信息化系统建设要求;
4、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四级或以上要求;
5、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二级或以上要求;
6、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二级或以上要求;
7、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二级或以上要求;
8、 所有系统能够按照相关标准(和/或甲方要求)由供应商免费接入医院相应业务系统。
四、 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 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有能力承担因所供服务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4、 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5、 响应供应商最近三年内在东莞有成功实施的案例。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1)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用户案例证明;
④提供软件系统的报价或硬件安全产品的报价;
⑤提供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注:以上材料需合并成一个文件。
(2)邮件主题统一填写为: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报名材料(备注子系统名称)
(3)可提前来电咨询。
2、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9日
3、 联系地址:东莞市桥头医院门诊楼三楼信息科(东莞市桥头镇工业路43号)
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张先生0769-81037816
5、 电子邮件地址:qtyyxxg@163.com
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拟对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子系统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或厂家)报名参加,产品介绍时间及形式等具体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调研概况 |
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 为保证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正确性和先进性,计划邀请各个符合资质的厂商对东莞市桥头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灵狐总帐报表系统升级(运营门户);消毒供应管理系统;互联网+护理、手腕带打印系统;预检分诊系统;临床路径信息管理系统;病案首页指控系统;合理用药审方管理系统;门诊住院自助服务系统等八个子系统进行市场调研,从而明确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需求和目标,并收集确定医院具体的信息化建设方案。 |
二、项目子系统清单
子系统项目 | 内容及说明 | |
1 | 灵狐总帐报表系统升级(运营门户) | 财务股申报 |
2 | 消毒供应管理系统 | 供应室申报 |
3 | 互联网+护理、手腕带打印系统 | 护理部申报 |
4 | 预检分诊系统 | 急诊科申报 |
5 | 临床路径信息管理系统 | 医务股申报 |
6 | 病案首页质控系统 | 质管办申报 |
7 | 合理用药审方管理系统 | 药剂科申报 |
8 | 门诊住院自助服务系统 | 软硬件一体服务 信息股申报 |
三、项目基本要求
1、系统建设必须达到《关于印发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二级医院或以上要求;
2、系统建设必须达到《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相应信息化系统建设要求;
3、系统建设必须达到《东莞市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实施细则(2022试行版)》相应信息化系统建设要求;
4、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四级或以上要求;
5、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二级或以上要求;
6、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二级或以上要求;
7、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二级或以上要求;
8、 所有系统能够按照相关标准(和/或甲方要求)由供应商免费接入医院相应业务系统。
四、 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 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有能力承担因所供服务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4、 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5、 响应供应商最近三年内在东莞有成功实施的案例。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1)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用户案例证明;
④提供软件系统的报价或硬件安全产品的报价;
⑤提供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注:以上材料需合并成一个文件。
(2)邮件主题统一填写为: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报名材料(备注子系统名称)
(3)可提前来电咨询。
2、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9日
3、 联系地址:东莞市桥头医院门诊楼三楼信息科(东莞市桥头镇工业路43号)
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张先生0769-81037816
5、 电子邮件地址:qtyyxxg@163.com
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子系统
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拟对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子系统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或厂家)报名参加,产品介绍时间及形式等具体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调研概况
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为保证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正确性和先进性,计划邀请各个符合资质的厂商对东莞市桥头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灵狐总帐报表系统升级(运营门户);消毒供应管理系统;互联网+护理、手腕带打印系统;预检分诊系统;临床路径信息管理系统;病案首页指控系统;合理用药审方管理系统;门诊住院自助服务系统等八个子系统进行市场调研,从而明确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需求和目标,并收集确定医院具体的信息化建设方案。
二、项目子系统清单
子系统项目 内容及说明
1 灵狐总帐报表系统升级(运营门户) 财务股申报
2 消毒供应管理系统 供应室申报
3 互联网+护理、手腕带打印系统 护理部申报
4 预检分诊系统 急诊科申报
5 临床路径信息管理系统 医务股申报
6 病案首页质控系统 质管办申报
7 合理用药审方管理系统 药剂科申报
8 门诊住院自助服务系统 软硬件一体服务
信息股申报
三、项目基本要求
1、系统建设必须达到《关于印发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二级医院或以上要求;
2、系统建设必须达到《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相应信息化系统建设要求;
3、系统建设必须达到《东莞市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实施细则(2022试行版)》相应信息化系统建设要求;
4、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四级或以上要求;
5、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二级或以上要求;
6、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二级或以上要求;
7、 系统建设必须达到《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二级或以上要求;
8、 所有系统能够按照相关标准(和/或甲方要求)由供应商免费接入医院相应业务系统。
四、 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 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有能力承担因所供服务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4、 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5、 响应供应商最近三年内在东莞有成功实施的案例。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1)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用户案例证明;
④提供软件系统的报价或硬件安全产品的报价;
⑤提供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注:以上材料需合并成一个文件。
(2)邮件主题统一填写为:东莞市桥头医院2024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报名材料(备注子系统名称)
(3)可提前来电咨询。
2、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9日
3、 联系地址:东莞市桥头医院门诊楼三楼信息科(东莞市桥头镇工业路43号)
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张先生0769-8103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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