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4-1083]番禺区新造镇大沙路(滨河路-广医南路段)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05

【招标结果】[JG2024-1083]番禺区新造镇大沙路(滨河路-广医南路段)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番禺区新造镇大沙路(滨河路-广医南路段)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番禺区新造镇大沙路(滨河路-广医南路段)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G2024-108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2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3江门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4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5郑州市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6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7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8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9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0沈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1荣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2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3广东豪源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4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5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16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通过
17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8烟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9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4892221 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日期:2024年04月04日 附件:资格后审公示-大沙路二期施工.pdf
(公示)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大沙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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