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庙贝农场公司3宗鱼塘招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3-26

【招标公告】庙贝农场公司3宗鱼塘招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庙贝农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3宗鱼塘招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现有3宗鱼塘开展合作养殖项目,现面向社会水产养殖经营单位进行公开招商,项目用地情况见附表。本次公开招商仅面向企业、合作社,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欢迎有意开展水产合作养殖的企业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地点:庙贝农场2队3宗鱼塘。
2.项目面积:分别为31.13亩、24.788亩和3.189亩。
3.养殖品种:主要养殖麻虾、南美白虾、斑节对虾等为主。
二、合作养殖模式
1.合作养殖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合作养殖模式:通过合作养殖方式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合作期内,我司每合同年投入一定金额用于购买部分生产资料,合作方负责生产全过程管理及项目生产所需成本。按约定我司收取一定的固定合作收入。
三、双方承担费用、收益分配
1.双方承担费用
(1)我司:在收到合作方履约保证金后,同时在本水产养殖区域投入不超过1500元/亩/年的养殖成本用于苗种和饲料的采购。
(2)合作方:除我司约定所投入的费用以外,合作方负责项目合作期内生产全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建投入、生产设备配置、人工、养殖、养殖管理、养殖保险、产品销售等。
2、收益分配
(1)收益来源:养殖产品的销售收入。
(2)合作收益分配:按合同约定我司收取合作项目固定收入,固定收入=固定收益+我司投入费用。收益优先扣除我司约定的固定收入后,其余收益均归合作方所有。
(3)养殖产品由我司优先销售,满足我司的固定收入(覆盖我司成本投入及固定收益)要求后,合作方才可自行销售养殖产品。若我司收取全年养殖产品销售收入不足以收回我司养殖成本投入及固定收益,视为合作方未能有效履行义务,由合作方在接到通知起10日内向我司补足;延期不补足的,每天按欠款额的万分之三按日计收违约金。
四、投标要求
1.竞投人资格要求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与水产养殖相关(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说明的,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打印件),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2)须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了解并愿意承担项目经营所带来的风险;
(3)须信用良好,不存在曾拖欠我司及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租金或违反我司及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租地养殖规定的失信行为。
2.其他要求
(1)竞投人在参加投标前,要对自己所投地块的田号、面积、经营范围、合作经营期限、固定收益计费、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地形地貌、排水用电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详细了解后才进行投标。
(2)投标时,投标企业对所投的标的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数额以《庙贝农场公司3宗鱼塘招商明细表》注明的金额,投标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企业必须使用本企业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投标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3)竞投人不能有存在拖欠我司或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费用的情形。
3.特别约定
(1)合作期内如遇广州市南沙区政府或上级部门政策、规划建设等原因收回该鱼塘的,除归属于产权方的用地补偿款外,由该鱼塘所产生的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包括交地奖励金)按我司与合作方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合作方退场时,按项目当年合作收益标准以实际合作养殖天数结算合作收入。
(2)履约保证金:合作方按照500元/亩的标准向我司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作期满且合作方无违约行为的不计息如数退还。保证金不得用于抵付合作收入。
(3)排水保证金:合作方按照300元/亩的标准向我司支付排水保证金,以保证治理和养殖期间的水质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合作方未在期限内完成治理或在合作期内向外排放不达标养殖水的视为合作方违约处理,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排水保证金,无条件收回鱼塘另行处置,同时向合作方追偿我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排水保证金在合作期满且合作方无违约行为的不计息如数退还。排水保证金不得用于抵付合作收入。
4.合作方运营要求
(1)主要养殖麻虾、南美白虾、斑节对虾为主。
(2)合作期内,合作方应自行购买包括农业性保险在内的相关保险,积极做好防灾和救灾复产等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汛潮、台风、霜冻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五、投标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具有水产养殖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
(3)报名单位资信情况(以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所有印章必须完整、清晰。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8日(受理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庙贝农场南丰路1-3号
联系人:江先生、黄小姐,联系电话:020-84527001。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
竞投人到我司农业管理部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经核查符合竞投人领取《资格审核合格回执》,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竞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 年4月9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第二楼会议室
九、开标、中标要求
1、开标入场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8:30至9:20止。
2、投标企业必须到场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过时不得入场,并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入场资格:开标日,投标企业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第三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等证明资料,签到进场。
4、开标由我司现场主持,实行现场明标喊价,按固定收益报价高者得。并在开标后对外公示开标结果(中标情况)3个工作日。
5、截至投标时间,有效报名的单位仅1家时,我司将发布公示告知,公示1个工作日后且我司未收到有效异议的,我司发布中标公示,确定该报名者为中标人。
6、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够部分需要补足,多余部分无息退还。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后,我司通过开户农商银行转账退回到各个未中标企业所提供的本单位银行账户。
7、鱼塘中标企业需承诺按《广州市池塘养殖生态治理技术指导意见》对养殖水进行治理。
8、投标企业投得鱼塘后限于自己生产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收回鱼塘,由此对合作方造成的损失,我司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9、中标企业同意按照本公告提供的合作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企业出现以下行为的,没收竞标保证金:
(1)投标企业经竞标后中标的,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经我司发布中标公示后,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通过电话通知中标企业前来签收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需在电话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农业管理部办理签收(如不能前来可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逾期不签收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收回土地另行处理;
(4)中标企业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农业管理部办理签订合同、水治理承诺书、土地交付等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收回土地另行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公司网站:http://www.nsny.com.cn,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公司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附件:1.庙贝农场公司3宗鱼塘招商明细表(点击下载)
         2.庙贝-合作养殖项目合同(范本)(点击下载)
 
 
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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