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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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佛山市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淼控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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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监理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607-04-01-786770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
标段(包)名称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内(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永丰村委会“王字号塘”(土名)地块二(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35000.00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远期总规模 4.0 万 m3/d,总用地面积:79918.73 平方米,合 119.878亩,分多期建设。一期规模为 1.6 万 m3/d,一期建设用地面积:46330.32 平方米,合 69.495亩,远期预留用地面积:33588.41 平方米,合 50.383 亩。一期总建筑面积:8263.76 米。本次公开招标为污水处理厂一期的工程监理。 | |||
招标内容 | 监理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调试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等)及保修期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造价费用控制、工期进度控制,安生生产监督监理职责、工程计量服务,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委托人与工程建设参建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改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工程竣工验收、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等。 | |||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1071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4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或②监理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名。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文件需签字、盖章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由牵头人进行相应签字、盖章。 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类型为:供排水_监理类企业),且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 4.1 凡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市政供排水建设(包括参加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7 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企业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三 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投资额为28000万元(或以上)或单项合同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量12800m3/d(或以上)的市政工程类监理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及合同各方签署页)、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监理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标人所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资料为准,否则不予认定。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 3 月 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19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09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09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 09 时 30 分。 1.2 开标时间:2024 年4月9日 09 时 30 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开标三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3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09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开标三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淼控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 71 号 201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0757-8778781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261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9-440607-04-01-786770)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淼控环境水务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佛山市三水区淼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佛北战新产业园大塘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3.监理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9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7.交易编码:GC2024(SS)WZ0026。 8.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淼控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7-87787817 9.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供排水、污水管网)联系电话:0757-877175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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