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怀集县高塘水库库尾河段河道河砂开采及销售权转让项目第四次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怀集县高塘水库库尾河段河道河砂开采及销售权转让项目第四次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交易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肇庆市 | 采购单位 | 怀集县瑞源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怀集县高塘水库库尾河段河道河砂开采及销售权转让项目第四次挂牌公告暨电子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名称 | 怀集县高塘水库库尾河段河道河砂开采及销售权 转让项目第四次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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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J24-03Y-ZCJY007 | ||
标的名称 | 怀集县高塘水库库尾 | ||
标的编号 | HJ24-03Y-ZCJY007001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怀集县高塘水库库尾河段河道河砂开采及销售权
转让项目第四次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 HJ24-03Y-ZCJY007 | ||||||||||||||
转让标的名称 | 标的号 | 河段 名称 | 起点 | 终点 | 开采量 (万M3) | 挂牌价(元) | 交易 保证金 (元) | 合同履约 保证金 (现金或银行出具的等额的履约担保函) | 备注 | ||||||
1 | 怀集县高塘水库库尾 | 凤岗河大洞田 | 高塘水库尾 | 20.21 | 10755900 | 150000 | 按标的成交价的20%缴纳 | 开采河砂及河砂销售 | |||||||
挂牌公告期 | 2024年3月18日上午8点30分至2024年4月16日下午3点30分止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16日下午3点30分开始 | ||||||||||||||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 180秒(3分钟) | ||||||||||||||
竞价系统网址 | 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跳转到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
标的展示时间 | 现场踏勘时间为公告期间,有意者请自行踏勘。竞买人自行勘查现场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等一切由竞买人承担。联系人,范生18688283251、梁生13413816826。 | ||||||||||||||
加价幅度(元) | 10000元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基本情况 | 一、怀集县高塘水库库尾河段河道河砂开采及销售权项目,开采范围:凤岗河高塘水库尾水段,控制采砂量为20.21万立方米。 二、可采区的划定: 从怀集县凤岗河大洞田起,至高塘水库库尾止(具体见开采平面图)。 河道采砂范围有关说明: 1.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含水库库区)的管理范围内采挖砂、石、土等行为; 2.河道的管理范围为: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划定。 3.河道采砂不得改变河势、损坏水工程、破坏水生态环境; 4.由于河床淤泥砂石淤积,造成河床升高,现对部分河道河段进行疏浚清淤,弃渣堆放在河流两岸修筑防洪堤,提高防洪能力,保护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河道清疏需要按照有关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改变河势、损坏水工程、破坏水生态环境。 三、年度控制开采量确定 采砂许可时间:一年 控制开采量为:20.21万立方米。 按照可采区的河道现有河砂的储存量及河段的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好年度控制开采量,制定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使河道采砂正常有序的开采。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满或者累计采砂达到采砂许可证规定总量的,河道采砂人应当停止采砂,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河道采砂许可证。 四、上述标段的河砂开采及销售权将通过电子挂牌竞价的方式确定,由价高者得。开采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县水利局核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为准。每天下午19:00至次日7:00禁止采砂。 五、标的物为一般河砂,是被江水淹没、自然沉积的物品,其组成的成分、品质等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河砂会随着河床流态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是否符合相关建筑使用由竞买人自行研判,本次转让标的物按现状进行转让,所有披露的资料和信息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标的物的资料及现状(包括瑕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对参加竞买的标的河段河砂已充分了解和认识,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承担买受后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并承诺如河段内出现河砂短缺或品质数量有差别而导致开采量减少的情况属自然变化,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需承担因河砂品质、用途、数量、瑕疵等方面的任何责任,也不影响成交权利义务,成交款项也不需作多退少补。 六、交付方式及交付期限: 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把成交价款一次性付清(详见《出让合同》)。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竞买人: |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 1、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3、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出价的,则按上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最高者成交。 5、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价。敬请竞买人注意。 | ||||||||||||||
签订合同 |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河砂开采及销售权出让合同》 | ||||||||||||||
项目分类 | 实物资产 | ||||||||||||||
转让形式 | 资产转让 | ||||||||||||||
资产所有制 | 国有资产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地址 | 注册资本 (万元) | 监管机构 | 资产所有权 比例% | 本次资产转 让权属比例% | ||||||||||
怀集县瑞源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怀集县怀城镇文化居委会城中路9号 | 10000 | 怀集县水利局 | 100% | 100% | ||||||||||
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 转让方内部决议 | 《公司董事会决议》 | |||||||||||||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主管部门 | 怀集县财政局 | |||||||||||||
批准文号 | 《其他资产有偿转让呈批表》 | ||||||||||||||
标的物转让报告方案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怀集县财政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11月9日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州市华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15日 | ||||||||||||||
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特别提醒:只有符合以下条件要求的意向竞买人方可参加竞价。 1. 提供经营(或开采)河砂业务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期限必须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预核准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投资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自行出具“2015年以来没有违法采销河砂和无商业贿赂犯罪”的保证书(相关记录以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如有隐瞒或失实,查实后委托方有权取消其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解除《河砂开采及销售权出让合同》并要求赔偿委托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预先核准的需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名、盖指模)。 | ||||||||||||||
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 1、各河段采砂作业方式详见下表:标的号河段名称起点终点采砂作业方式开采量(万M3)1高塘水库库尾凤岗河大洞田高塘水库库尾1艘采砂船、2台挖掘机、1台抽砂泵20.21 2、有符合开采作业要求的采砂作业工具(请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清单及照片); 3、如使用船舶开采的河段需提供船舶证书复印件(如租赁船舶的请提供租赁证明); 4、出具处理好当地群众关系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5、竞得人须安装地磅等称量工具,并建立进出场计重制度。 6、竞得人须按照转让方和现场监理的要求安装监控设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到期撤场后,该设备归竞得人所有。 7、其它应当履行的义务详见《河砂开采及销售权出让合同》。 | ||||||||||||||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1、竞得者须按照所签订的《河砂开采及销售权出让合同》操作,做到服从怀集县水利局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主动配合检查和监控。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采砂; (2)不得在禁采区、临时禁采区、禁采期从事采砂作业; (3)不得改变河势、损坏水工程、破坏水生态环境;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怀集县水利局和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无条件限期停业整改,直至整改完毕。 2、河砂开采及销售权挂牌交易过程产生的交易税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3、竞得人在签订《河砂开采及销售权出让合同》后必须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缴清河砂开采、销售的有关税费。竞得人在取得河砂开采及销售权并开始正常运作后,如出现连续两个月不按时付清有关税费的,委托人有权取消该竞得人的河砂开采及销售资格,并解除《河砂开采及销售权出让合同》,同时要求该竞得人无条件赔偿委托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成交后,竞得人因开采、保管存放、运输河砂等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河砂开采及销售权出让合同》如需公证或见证的费用)及手续均由竞得人负责及自理。 5、竞得人凭《河砂开采及销售权出让合同》等相关完善资料向县水利局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通航河段竞得人在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后,还须到航道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作业。 6、竞得人应聘用具有符合资质的人员及运输工具进行作业,并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如因采砂过程而引起的一切风险和经济、法律纠纷均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 7、堆砂场的设置由竞得人负责具体选址和建设, 竞得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的堆砂场,须征求海事、航道等部门同意,并经县水利局审批;竞得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外设置的堆砂场,须取得镇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并办理合法的占地用地手续。合同到期后10天内,竞得人须对堆砂场做好场地平整,复耕复绿。竞得人的河砂开采作业工具(尤其是作业船只)须有合法手续,确保安全。竞得人在采砂过程中与当地镇、村组织、群众的关系(民事纠纷)和涉及第三方权益影响补偿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8、竞得人在开采河砂期间,必须完善河砂运输车辆出入砂场装载运输登记手续,严格监管河砂运输车辆按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装载运输,杜绝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9、竞得者自行销售本河段开采的河砂,并依法按时缴交各种税费。河砂销售出场最高限价由物价部门参照近两年怀集县河砂销售价格综合制订。 10、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怀集县河道采砂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由县水利局、国土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财政局和肇庆绥江海事处等部门组成,负责全县的河道采砂的监督与管理,相关单位依照职权严厉打击违法采售河砂行为。 12、《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者累计采砂达到控制采砂总量后,应立即停止采砂。竞得人在10天内撤离作业工具,清理完毕在堆砂场内的河砂,平整好场地,复耕复绿,未按要求撤场的,将由县水利局组织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支付,在保证金在扣除。由怀集县瑞源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县水利局,县水利局联合其他部门验收合格后,依法收回《河道采砂许可证》。 | ||||||||||||||
温馨提示 | 请竞买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因竞价系统技术参数暂未完全稳定地支持IE8.0以下浏览器及手机登录,为使你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 ||||||||||||||
风险提示 | 以下9种情形之一,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该竞得人不得再参加怀集县河砂开采及销售权的挂牌交易:(授权公告) (1)、意向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意向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采取与拍卖行网上联合竞价的方式时,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拍卖行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按规定足额付清佣金的。 (5)、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足额付清成交价款、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与委托方签订《河砂开采及销售权出让合同》的; (6)、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意向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申请并缴纳了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的现状及挂牌公告价格的认可和接受,意向竞买人拒绝出价导致流拍的(此款各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已设置保留价的除外); (8)、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委托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 ||||||||||||||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人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未办理数字证书的需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申请办理,其中有营业执照的竞买人申请办理机构数字证书,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报名的竞买人,则由该预核准名称的投资人(经营者)申请办理个人数字证书。 已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其他业务的数字证书的,该数字证书与产权交易业务通用,不再另行办理数字证书, 只需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办理激活产权交易权限即可。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必须点击交易系统端口下方的“驱动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后才能进入竞价系统。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办理点(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2109913)申请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机构办理数字证书: 1. 机构(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三证合一的加带上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证明书;6.法人授权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自然人办理数字证书:1、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格。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网上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CA证书办理说明》。 二、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竞价的,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三、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四、申请人通过缴纳交易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交易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五、交易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本人或预核准名称的投资者(经营者)本人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交易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交易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六、竞价流程: 七、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买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按规定付清了成交价款、合同履约保证金、佣金,并签订了《河砂开采及销售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交一份来交易中心备案)后,竞买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 八、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九、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查阅资产转让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买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前述“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所要求的资料。 2、交易保证金缴纳的凭证。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通过资格审核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向竞得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竞得人须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发出《受理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等额的履约担保函)至如下指定账户(汇款请注明: 竞得标的名称、河砂开采及销售权成交款、合同履约保证金): 户名:怀集县瑞源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怀集县支行 账号:20344122400100000065811 竞得人在付清上述款项后,凭成交价款、合同履约保证金缴交凭证(或提供银行等额的履约担保函)以及佣金的缴交凭证、交易中心《受理通知书》、《组织签约通知书》、竞得河段《河砂开采方案》以及前述“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所要求的资料到怀集县瑞源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怀集县瑞源水利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河砂开采及销售权出让合同》。其中,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报名参与竞价的竞得人,须以正式登记成立后的主体与转让方签订《河砂开采及销售权出让合同》。 十、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独立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预核准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经营者),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 | 联系人 | 蔡小姐 陈小姐 | |||||||||||||
联系电话 | 0758-55111360758-5511132 | ||||||||||||||
传真 | 0758-5511132 | ||||||||||||||
地址 | 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金龙一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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