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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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单位: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4-07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12-440106-04-01-586381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工程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道珠江新城城西片区,项目东侧中山大学眼科中心,南侧为汇美大厦,西侧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北侧为天河第一小学。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257㎡,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2547㎡,道路面积233㎡,容积率10.87,建筑限高100m,地下3层,地上20层,总建筑面积约为33,779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7,685㎡,包括深广交流交往空间、双城联动办公空间、商旅居住空间、酒店地下配套用房等;不计容建筑面积6,095㎡,包括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等。总投资46000万元。
招标范围: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工程
招标内容 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第三方检测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见证取样检测、市政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人防设备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海绵城市检测、绿化检测等按规范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第三方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①主体沉降监测;②高支模监测等。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及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协调,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报审文件,申报检测及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备案等。
(2)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3)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及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和验收。
工期(交货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55.02366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等,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资质标准)具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
(2)(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检测及监测内容)。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5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各联合体成员须承接检测或监测的其中一项任务,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接每一类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3)联合体各方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3月16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4月7日 15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4月7日 15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7日 15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3601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55-3309120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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