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度广西树头燃料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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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湛江市 | 采购单位 | 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燃料经营分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广西树头燃料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用户需求书
1. 拟采购燃料品种
1.1. 品种:树头,包括但不限于桉树、马占木、相思树、橡胶树、各类果树等树头、树根(棕榈科和“发财树”除外)。
1.2. 规格:碎料(80%以上的粒度应小于100mm,其余粒度小于200mm)。
1.3. 质量要求:无不可燃杂质;无附带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明显腐烂发黑现象;基准水分33%,检验灰分≤7%。
2. 采购区域:广西区域。
3. 采购模式:挂牌采购。
4. 采购数量:本项目计划采购数量不少于50000吨。实际采购数量以我公司生产需要,以最终燃料调度进厂数量为准。
5. 采购价格:执行《生物质燃料挂牌收购价格表》价格。报名的单位在递交资料并经我公司审查合格后,联系本项目负责人索取或咨询。
6. 计价方式:根据水分价格调整和灰分重量调整计算。
7. 报名期限: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
8.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同执行期内,我公司有调整《生物质燃料挂牌收购价格表》信息的权利,如供应商不接受调整后的采购价格或质量计价方式,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9. 合同数量分配:
9.1. 计划采购数量不少于20000吨/合同;
9.2. 每月供货计划数量自行填报,填报各月数量与合同月平均值偏差不得超±30%。
10. 供应商数量:不作供应商数量限制。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已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被终止合同,我公司有权根据市场资源情况,视生产需求增补供应商。
11. 货源地监控:按我公司(电厂方)管理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手机APP、固定监控等方式,最终由我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2. 供应商资格条件:
12.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符合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格;
12.2. 最近三年内无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或最近一年内被列入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灰名单和黑名单的个人或法人;
12.3. 报名单位如非我公司生物质燃料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除了按照《用户需求书》提交资料外,还需提供《D级供应商资格申请表》、《供应商联系方式登记表》;
12.4. 报名单位在报名时每个申请的供货场点至少安装一台监控设备,破碎设备需配置除泥筛网,提供A4纸彩色照片进行初次查验;如缺少破碎设备照片或出现两名及以上报名单位提供同一破碎设备的,则该供货场点申请将不予接受;
12.5. 燃料装车前必须经过筛网除泥,可采用一级或多级链式筛网,链式筛网应为人字形筛网,人字形筛网孔宽度≥2厘米。如经现场检查发现安装有不符合要求筛网的,将暂停发放料场入厂批次号,直至整改完才能恢复批次,整改完成或符合要求的破碎设备不得擅自改动,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应供货场点;
1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事实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12.7. 无其他被否决报名的情形。
13.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4. 合同供货质量履约考核
14.1. 供应商同一车燃料不同质量燃料混装(质量较差燃料占比超过20%以上),按质量较差燃料进行取样;
14.2. 来料中非合同指定燃料品种占比超过10%,我公司可拒收,供应商需自行装车运走;否则我公司将按照“该车燃料结算价格=80元/吨×结算数量-违约金”方式进行结算;
14.3. 合同其他约定的考核条款(详见合同)。
15. 合同退出:合同期内,供应商达到以下任一项,我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5.1. 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与报名条件要求不符的;
15.2. 合同期内发生经我公司事实认定为跨区域经营行为性质的,或刻意不遵守发货点监控要求及损坏发货点监控设备;
15.3. 合同期内,供应商同时达到15.3.1款和15.3.2款的:
15.3.1 月度合同数量计划实际完成率少于50%时;
15.3.2 每月合同数量计划实际完成率少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合同当月合同数量计划实际完成率的平均值的50%时;
15.4. 提前终止合同供应商1年内不得再参与该品种采购;
15.5. 合同其他约定的退出条款(详见合同)。
16. 联系方式
16.1. 单位: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部燃料经营分部;
16.2.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白坭坡工业基地工业南路5号 邮编:524033;
16.3. 联系人:杨先生 13560539590 传真:0759-8207836 邮箱:ydswzrl@163.com。
1. 拟采购燃料品种
1.1. 品种:树头,包括但不限于桉树、马占木、相思树、橡胶树、各类果树等树头、树根(棕榈科和“发财树”除外)。
1.2. 规格:碎料(80%以上的粒度应小于100mm,其余粒度小于200mm)。
1.3. 质量要求:无不可燃杂质;无附带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明显腐烂发黑现象;基准水分33%,检验灰分≤7%。
2. 采购区域:广西区域。
3. 采购模式:挂牌采购。
4. 采购数量:本项目计划采购数量不少于50000吨。实际采购数量以我公司生产需要,以最终燃料调度进厂数量为准。
5. 采购价格:执行《生物质燃料挂牌收购价格表》价格。报名的单位在递交资料并经我公司审查合格后,联系本项目负责人索取或咨询。
6. 计价方式:根据水分价格调整和灰分重量调整计算。
7. 报名期限: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
8.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合同执行期内,我公司有调整《生物质燃料挂牌收购价格表》信息的权利,如供应商不接受调整后的采购价格或质量计价方式,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9. 合同数量分配:
9.1. 计划采购数量不少于20000吨/合同;
9.2. 每月供货计划数量自行填报,填报各月数量与合同月平均值偏差不得超±30%。
10. 供应商数量:不作供应商数量限制。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已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被终止合同,我公司有权根据市场资源情况,视生产需求增补供应商。
11. 货源地监控:按我公司(电厂方)管理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手机APP、固定监控等方式,最终由我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2. 供应商资格条件:
12.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符合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格;
12.2. 最近三年内无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或最近一年内被列入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灰名单和黑名单的个人或法人;
12.3. 报名单位如非我公司生物质燃料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除了按照《用户需求书》提交资料外,还需提供《D级供应商资格申请表》、《供应商联系方式登记表》;
12.4. 报名单位在报名时每个申请的供货场点至少安装一台监控设备,破碎设备需配置除泥筛网,提供A4纸彩色照片进行初次查验;如缺少破碎设备照片或出现两名及以上报名单位提供同一破碎设备的,则该供货场点申请将不予接受;
12.5. 燃料装车前必须经过筛网除泥,可采用一级或多级链式筛网,链式筛网应为人字形筛网,人字形筛网孔宽度≥2厘米。如经现场检查发现安装有不符合要求筛网的,将暂停发放料场入厂批次号,直至整改完才能恢复批次,整改完成或符合要求的破碎设备不得擅自改动,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应供货场点;
1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事实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12.7. 无其他被否决报名的情形。
13.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4. 合同供货质量履约考核
14.1. 供应商同一车燃料不同质量燃料混装(质量较差燃料占比超过20%以上),按质量较差燃料进行取样;
14.2. 来料中非合同指定燃料品种占比超过10%,我公司可拒收,供应商需自行装车运走;否则我公司将按照“该车燃料结算价格=80元/吨×结算数量-违约金”方式进行结算;
14.3. 合同其他约定的考核条款(详见合同)。
15. 合同退出:合同期内,供应商达到以下任一项,我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5.1. 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与报名条件要求不符的;
15.2. 合同期内发生经我公司事实认定为跨区域经营行为性质的,或刻意不遵守发货点监控要求及损坏发货点监控设备;
15.3. 合同期内,供应商同时达到15.3.1款和15.3.2款的:
15.3.1 月度合同数量计划实际完成率少于50%时;
15.3.2 每月合同数量计划实际完成率少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合同当月合同数量计划实际完成率的平均值的50%时;
15.4. 提前终止合同供应商1年内不得再参与该品种采购;
15.5. 合同其他约定的退出条款(详见合同)。
16. 联系方式
16.1. 单位: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部燃料经营分部;
16.2.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白坭坡工业基地工业南路5号 邮编:524033;
16.3. 联系人:杨先生 13560539590 传真:0759-8207836 邮箱:ydswzr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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