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4-0618]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项目S2地块(金沙洲AB3708005地块)新建商业综合体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结果】[JG2024-0618]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项目S2地块(金沙洲AB3708005地块)新建商业综合体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地块(金沙洲AB3708005地块)新建商业综合体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造价咨询-中标公示(签字版).pdf
投资项目代码 | 2304-440111-04-01-658024 | |||||||||||||||||||||||||||||||
投资项目名称 | 金沙洲沙凤村留用地项目(S2地块)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项目S2地块(金沙洲AB3708005地块)新建商业综合体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项目S2地块(金沙洲AB3708005地块)新建商业综合体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公示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项目S2地块(金沙洲AB3708005地块)新建商业综合体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2月27日 10时45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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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914400007398590915 | 1 | 总报价(万元):243.99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 张英 | 资质资格: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注册证/建[造]11074400027200 业绩:/ | ||||||||||||||||||||||||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914404007455463746 | 2 | 总报价(万元):238.00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 刘明群 | 资质资格: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注册证/建[造]11014400010946 业绩:/ |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464231 | 3 | 总报价(万元):245.80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 吴曼华 | 资质资格: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注册证/建[造]11064400018772 业绩:/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沙贝大街116号置业大厦3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176838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 | 联系电话 | 020-81769985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村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01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05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附件: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造价咨询-中标公示(签字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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