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2024-JYBNKX-F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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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YBNKX-F1001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依据
1、具体需求如下: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项目预算:140万元;
4.最高限价:140万元;
5.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3年内参加政府(含军队)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诚信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提供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具备配送车辆和完善的物流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和副食品粗加工服务。
3.投标人必须在深圳地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报价方关于提供材料真实的声明函。
(四)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3年,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可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截图),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报价供应商参加此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3月4日,每日上午9 : 00至11: 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以邮件方式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014944112@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栋1A24楼开标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栋1A24楼开标室。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吕女士、张先生
办公电话:0755-83788246
移动电话:***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中海慧智大厦1号楼24楼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魏先生
移动电话:15091585780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YBNKX-F1001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依据
1、具体需求如下: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 根据食堂副食品需求主要有生鲜类:蔬菜、畜禽肉、禽蛋、水产、豆制品等5类;加工类:冻货、干货、调料等3类;成品类:水果、奶制品等2类。 | 由采购单位指定 | 1年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项目预算:140万元;
4.最高限价:140万元;
5.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3年内参加政府(含军队)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诚信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提供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具备配送车辆和完善的物流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和副食品粗加工服务。
3.投标人必须在深圳地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报价方关于提供材料真实的声明函。
(四)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3年,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可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截图),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报价供应商参加此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3月4日,每日上午9 : 00至11: 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以邮件方式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014944112@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栋1A24楼开标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3月18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栋1A24楼开标室。
八、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先生、吕女士、张先生
办公电话:0755-83788246
移动电话:***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中海慧智大厦1号楼24楼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魏先生
移动电话:1509158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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