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4-0477]茶园岗支流综合整治工程、广州市白云区金坑河河道整治工程、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文笔涌整治工程、头陂坑达标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结果】[JG2024-0477]茶园岗支流综合整治工程、广州市白云区金坑河河道整治工程、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文笔涌整治工程、头陂坑达标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茶园岗支流综合整治工程、广州市白云区金坑河河道整治工程、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文笔涌整治工程、头陂坑达标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广州市宏涛水务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去专家签字版评标报告.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
招标项目名称 | 茶园岗支流综合整治工程、广州市白云区金坑河河道整治工程、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文笔涌整治工程、头陂坑达标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茶园岗支流综合整治工程、广州市白云区金坑河河道整治工程、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文笔涌整治工程、头陂坑达标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
公示名称 | 茶园岗支流综合整治工程、广州市白云区金坑河河道整治工程、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文笔涌整治工程、头陂坑达标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2月21日 10时30分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主)广州市宏涛水务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成)广州南禹水务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00元,总分:98.06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26953165.00元,总分:71.32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26985835.00元,总分:65.72分。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主)广州市宏涛水务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成)广州南禹水务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914401111911376230 | 1 | 2698.157500(万元) | 合格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 朱必方 | 资质资格:正高级工程师/2301001108038 业绩: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
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45535119XP | 2 | 2695.316500(万元) | 合格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 陈汉杰 | 资质资格:高级工程师/粤高职证字第1600101004976号 业绩: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
广东珠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914400006174355658 | 3 | 2698.583500(万元) | 合格 |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初步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 资格情况: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 余定仙 | 资质资格:高级工程师/20210121333 业绩:详见公开投标文件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20-3192520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36502593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19号金景大厦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24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2月27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附件:去专家签字版评标报告.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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