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龙岗区城投集团智慧家园二期建筑智能化工程合同纠纷等2宗案件代理服务采购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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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深圳市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龙岗区城投集团智慧家园二期建筑智能化工程合同纠纷等2宗案件代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遴选项目名称:智慧家园二期建筑智能化工程合同纠纷等2宗案件代理服务
二、案件概况
(一)案件1:智慧家园(二期)项目精装修工程合同纠纷
详情如下:
1.原告深圳市聪兴盛不锈钢厂诉被告一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吴红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人民币795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逾期支付剩余工程款所产生利息至支付之日止,暂计人民币89017元;(3)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3.受理机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4.案件阶段:一审。
(二)案件2:智慧家园二期建筑智能化工程合同纠纷
详情如下:
1.申请人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智慧家园(二期)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款2141982.0884元及利息;(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智慧家园(二期)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保修金255343.6416元及利息;(3)本案的律师费(10万元)、仲裁费由被申请人负担。以上合计2857765.6元。
3.受理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
三、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
响应单位应指派1-2名经验丰富且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律师担任龙岗区城投集团上述案件的主办律师,服务内容包含两个案件的代理服务。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务完成之日止。
五、遴选上限价及报价要求:响应单位应分别对两个案件的律师代理费进行报价,合计总价应在171273.99元以内,其中智慧家园(二期)项目精装修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报价应在66541.02元以内,智慧家园二期建筑智能化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报价应在104732.97元以内,超出上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2),经评审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评审人员在分别对响应供应商进行打分后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八、服务酬劳的支付
案件办结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在收到民事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以及乙方发票后15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九、响应文件要求
1.本次公告时间从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4年2月22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腾飞路创投大厦23楼2317(企业管理部,联系人:苏先生,0755-28968069),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2.供应商如在第一次公告期间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二次公告期间无需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十、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两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
1.响应文件一览表
2.综合评分表
3.报价表
4.承诺函
5.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8日
二、案件概况
(一)案件1:智慧家园(二期)项目精装修工程合同纠纷
详情如下:
1.原告深圳市聪兴盛不锈钢厂诉被告一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吴红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人民币795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逾期支付剩余工程款所产生利息至支付之日止,暂计人民币89017元;(3)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3.受理机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4.案件阶段:一审。
(二)案件2:智慧家园二期建筑智能化工程合同纠纷
详情如下:
1.申请人深圳市华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智慧家园(二期)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款2141982.0884元及利息;(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智慧家园(二期)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保修金255343.6416元及利息;(3)本案的律师费(10万元)、仲裁费由被申请人负担。以上合计2857765.6元。
3.受理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
三、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
响应单位应指派1-2名经验丰富且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律师担任龙岗区城投集团上述案件的主办律师,服务内容包含两个案件的代理服务。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务完成之日止。
五、遴选上限价及报价要求:响应单位应分别对两个案件的律师代理费进行报价,合计总价应在171273.99元以内,其中智慧家园(二期)项目精装修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报价应在66541.02元以内,智慧家园二期建筑智能化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报价应在104732.97元以内,超出上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2),经评审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评审人员在分别对响应供应商进行打分后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八、服务酬劳的支付
案件办结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在收到民事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以及乙方发票后15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九、响应文件要求
1.本次公告时间从2024年2月18日—2月22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4年2月22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腾飞路创投大厦23楼2317(企业管理部,联系人:苏先生,0755-28968069),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2.供应商如在第一次公告期间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二次公告期间无需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十、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两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
1.响应文件一览表
2.综合评分表
3.报价表
4.承诺函
5.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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