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乙酸钠采购项目(第1包)中标候选人公示及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招标结果】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乙酸钠采购项目(第1包)中标候选人公示及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乙酸钠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东莞市环洁化工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乙酸钠采购项目(第1包)[项目编号: GDYNZB2023-045]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时间从 2024 年02 月09日 14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2 月19日 00 时 00 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62315524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附:评标报告(隐去评委名单)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24年 02 月 09 日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乙酸钠采购项目(第1包)[项目编号: GDYNZB2023-04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 2024- 02 - 09 14 : 00 至2024- 02 - 19 00:00 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6231552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附:资格审查报告(隐去评委名单)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24年 02 月 09 日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乙酸钠采购项目(第1包)[项目编号: GDYNZB2023-045]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候选人 | 第二中候选人 | 第三中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东莞市环洁化工有限公司 | 广东博芳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市升佳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包干综合单价(元/吨) | 694.00 | 864.00 | 963.89 |
项目总报价(元) | 14990400.00 | 18662400.00 | 20820024.00 |
公示时间从 2024 年02 月09日 14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2 月19日 00 时 00 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62315524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附:评标报告(隐去评委名单)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24年 02 月 09 日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4-2026年乙酸钠采购项目(第1包)[项目编号: GDYNZB2023-045]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东莞市环洁化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广东晟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2023年度乙酸钠检测报告中总磷和氨氮两项指标不符合《需求书》的技术指标要求,不通过资格评审。 |
3 | 浙江东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2023年度乙酸钠检测报告中密度、水不溶物、总磷三项指标不符合《需求书》的技术指标要求,且无氨氮技术指标项,则不通过资格评审。 |
4 | 广东博芳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东莞市升佳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广州晟欣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通过 | / |
7 | 广东嘉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通过 | / |
8 | 广州万事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 2024- 02 - 09 14 : 00 至2024- 02 - 19 00:00 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6231552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附:资格审查报告(隐去评委名单)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24年 02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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