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4-0611]西村街广雅社区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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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西村街广雅社区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西村街广雅社区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投资项目代码 2311-440103-04-05-270110
投资项目名称 西村街广雅社区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西村街广雅社区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西村街广雅社区微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微改造范围位于西村街道广雅社区,北至环市西路,东接广雅路,西临和平新村,南至东风西路,改造用地面积6.04公顷,总建筑面积13.96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4项基础类项目、12类完善类项目、2项提升类项目。改造内容包括建筑本体公共部分外墙治理、更换楼栋门、更换楼道照明、楼道修缮、规范楼道三线、维修化粪池、地面铺装、修缮围墙、“三线”规整、改造小区公共空间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1.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1.2监理范围:本项目监理工作包括:
(1)施工前准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协助业主办理场地移交、办理相关许可证照、报建报批及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2)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阶段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进度款审核、检验监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工程变更等)的监理工作及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相关协调、征求民意等工作。
(3)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微改造范围位于西村街道广雅社区,北至环市西路,东接广雅路,西临和平新村,南至东风西路,改造用地面积6.04公顷,总建筑面积13.96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24项基础类项目、12类完善类项目、2项提升类项目。改造内容包括建筑本体公共部分外墙治理、更换楼栋门、更换楼道照明、楼道修缮、规范楼道三线、维修化粪池、地面铺装、修缮围墙、“三线”规整、改造小区公共空间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结束,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建设所包含的全部时间。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2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和使用的要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有本科或以上的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其他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该企业及拟委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出具《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2月6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8日 10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28日 10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2月28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1号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156189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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