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麻涌TOD标准化产业片区北片区支路与水乡大道辅路交叉口工程评标报告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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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东莞市 采购单位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麻涌TOD标准化产业片区北片区支路与水乡大道辅路交叉口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广东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麻涌TOD标准化产业片区北片区支路与水乡大道辅路交叉口工程
标段(包)名称 麻涌TOD标准化产业片区北片区支路与水乡大道辅路交叉口工程
评标结束时间 2024-02-05 09:30:00

麻涌TOD标准化产业片区北片区支路与水乡大道辅路交叉口工程评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麻涌TOD标准化产业片区北片区支路与水乡大道辅路交叉口工程
2、建设地点:东莞市麻涌镇
3、招标人: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麻涌TOD标准化产业片区北片区支路与水乡大道辅路交叉口工程,道路总长165.061米,主要对纵二路本次设计范围36.644m,设计桩号范围EK0 023.356~EK0 060,红线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纵三路本次设计范围34.098m,设计桩号范围SK0 023.882~SK0 057.98,红线宽度18m,双向两车道,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纵一路本次设计范围94.319m,设计桩号范围YK0 023.976~YK0 118.295,红线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纵一路桩号YK0 60.06设置桥梁一座,跨径组合为1×16m,桥面总宽24.5m。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2月14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24年06月19日。
7、投资金额:项目投资金额约916.472219万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麻涌TOD标准化产业片区北片区支路与水乡大道辅路交叉口工程(按招标图纸及预算书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记录:
1、2024年02月04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召开投标会。
2、参加本次投标会的投标单位共10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单位共1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10家,未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资格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1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6、招标代理对投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唱标,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13家投标单位符合要求。
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10家投标单位均入围进入评标环节,打包评标数据并确认导出到评标系统。
8、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3

桐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

量山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广东超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

7

福建省泰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广东鼎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

广东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

广州市天河建安建筑有限公司

(五)废标情况说明:无废标的情况。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优先。
(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所填报项目经理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所填报项目总工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已由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0项要求;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工程量固化清单报价时】
(8)投标人若填写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未出现缺项、缺页;书面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信封投标值一致。【适用于采用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时】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A):40分
主要人员(B):40分
其他因素(C)
技术能力:20分
履约信誉: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的评审:
(1)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报价信封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通过详细评审。
注:当有2家或以上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时,则并列同一名次。所有名次为前5名的投标人全部通过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15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5分

(1)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得(12,15]分(满分分值的80%~100%);
(2)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9,12]分(满分分值的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9分(满分分值的60%)。

15分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5分

(1)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12,15】分(满分分值的80%~100%);
(2)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9,12】分(满分分值的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9分(满分分值的60%)。

10分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10分

(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8,10】分(满分分值的80%~100%);
(2)对工程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得(6,8】分(满分分值的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6分(满分分值的60%)。

2.2.2(2)

主要人员

40分

项目经理
(即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20分

(1)项目经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10分;
(2)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0分。(备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项目总工
(即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

20分

(1)项目总工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10分;
(2)项目总工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0分。(备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2.2.2(3)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20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每承接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新建或改、扩建的项目均可;②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个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复印件为准;业绩合同可只复印盖章页及含有项目名称、签约主体、合同价款、工程类别、规模等反映业绩的关键页。④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合同金额仍以整个业绩合同总价为准,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施工方,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施工方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

履约信誉

/

/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综合得分

评标价(元)

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

1

广东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7.35

8445804.69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

97.21

8457200.17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3

福建省泰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6.67

8463336.20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4

桐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6.77

8474731.68

4


5

广东超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7.45

8489633.47

5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广东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
3、福建省泰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桐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广东超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鼎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省泰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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