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劳务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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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江门市 | 采购单位 |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劳务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计划编号 | 440784-2024-001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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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劳务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劳务承包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项目概况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劳务承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CG2024008
项目名称: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劳务承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劳务承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3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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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餐饮服务 |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劳务承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4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壹年(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劳务承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劳务承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当具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至 2024年02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2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开启)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无需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开启)现场,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响应)供应商应按“远程电子开标(开启)”的有关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取得投标(响应)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3)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开启)。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开标(开启)时,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开启)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开启)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开启)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山市桃源镇建设东路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联系方式:0750-8810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50-8810930
***
2024年02月04日
相关附件: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劳务承包磋商文件(2024020402).zip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劳务承包(2份).pdf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劳务承包(2份).pdf - 附件名称 2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购销配送及劳务承包磋商文件(202402040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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