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JG2023-7096]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结果】[JG2023-7096]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广州市电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评标报告(不含专家姓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
公示名称 |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迁建工程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月25日 14时3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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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广州市电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116761939629U | 1 | 1626.147398(万元) | 一次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供电部门送电的要求。 | 本工程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计划2024年2月11日开工,2024年6月30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具体工期要求详见第五章)。 | 资格情况: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李亚叶 | 资质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0202100996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州中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101080395398P | 2 | 1644.057633(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黎 | 资质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6201738391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000231228256K | 3 | 1649.340279(万元) | 一次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供电部门送电的要求。 | 本工程总工期为150日历天,计划2024年2月1日开工,2024年6月30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资格情况: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于国东 | 资质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09200914159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大学城内环东星路1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22905689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14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31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2月03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附件:评标报告(不含专家姓名).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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