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汕尾市本级已供应建设用地、“三旧”改造项目、地价数据治理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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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汕尾市 | 采购单位 |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汕尾市本级已供应建设用地、"三旧"改造项目、地价数据治理工作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汕尾市本级已供应建设用地、“三旧”改造项目、地价数据治理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市本级已供应建设用地、“三旧”改造项目、地价数据治理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1500MB2C938032310130991
项目业主: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服务机构: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名称: 汕尾市本级已供应建设用地、“三旧”改造项目、地价数据治理工作项目
合同编号: 441500MB2C938032310130991
合同总金额: ¥345,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12月1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7日
服务内容: 1、已供应建设用地数据治理
通过省土地市场系统线上数据治理模块,治理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出让、租赁等形式供应)和集体建设用地(含“三旧”改造)矢量数据、属性信息和附件资料。
按照《通知》要求,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矢量数据的治理,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属性信息和附件资料的治理。 2、“三旧”改造项目数据治理
通过线下治理的方式,治理已备案和未备案到省土地市场系统的“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改造方案、完善用地手续和项目实施四个环节的矢量数据、表格和资料。
按照《通知》要求,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有批文部分的治理,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无批文部分的治理。 3、地价综合管理治理
汕尾市负责全市地价信息成果更新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县级地价信息成果归集,归集汇总后汇交到省级;及时将省级质检意见反馈到县级;地价信息成果通过省级检查后做好成果资料归档。
各县(市)根据本次地价信息成果收集工作要求,收集最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成果资料和2020年国土“三调”行政区划图层。并按《广东省已供应建设用地、“三旧”改造项目、地价等成果数据汇交规范》地价信息成果数据汇交规范部分要求,建设新一轮地价综合管理数据库。各县通过省下发的质检工具完成质检后汇交至汕尾市,由汕尾市复检合格后统一汇交至省。
按照《通知》要求,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地价数据的治理。 4、统筹全市“三类数据”治理结果 负责审核各县(市、区)“三类数据”治理结果,在省厅安排的时间节点内汇总且通过质检后向省厅报送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果,及时将省级质检意见反馈到各县(市、区)。
合同附件 技术服务合同(汕尾市本级已供应建设用地、“三旧”改造项目、地价数据治理工作项目)_盖章版.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1月23日
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市本级已供应建设用地、“三旧”改造项目、地价数据治理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1500MB2C938032310130991
项目业主: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服务机构: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名称: 汕尾市本级已供应建设用地、“三旧”改造项目、地价数据治理工作项目
合同编号: 441500MB2C938032310130991
合同总金额: ¥345,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12月1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17日
服务内容: 1、已供应建设用地数据治理
通过省土地市场系统线上数据治理模块,治理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出让、租赁等形式供应)和集体建设用地(含“三旧”改造)矢量数据、属性信息和附件资料。
按照《通知》要求,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矢量数据的治理,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属性信息和附件资料的治理。 2、“三旧”改造项目数据治理
通过线下治理的方式,治理已备案和未备案到省土地市场系统的“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改造方案、完善用地手续和项目实施四个环节的矢量数据、表格和资料。
按照《通知》要求,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有批文部分的治理,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无批文部分的治理。 3、地价综合管理治理
汕尾市负责全市地价信息成果更新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县级地价信息成果归集,归集汇总后汇交到省级;及时将省级质检意见反馈到县级;地价信息成果通过省级检查后做好成果资料归档。
各县(市)根据本次地价信息成果收集工作要求,收集最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成果资料和2020年国土“三调”行政区划图层。并按《广东省已供应建设用地、“三旧”改造项目、地价等成果数据汇交规范》地价信息成果数据汇交规范部分要求,建设新一轮地价综合管理数据库。各县通过省下发的质检工具完成质检后汇交至汕尾市,由汕尾市复检合格后统一汇交至省。
按照《通知》要求,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地价数据的治理。 4、统筹全市“三类数据”治理结果 负责审核各县(市、区)“三类数据”治理结果,在省厅安排的时间节点内汇总且通过质检后向省厅报送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果,及时将省级质检意见反馈到各县(市、区)。
合同附件 技术服务合同(汕尾市本级已供应建设用地、“三旧”改造项目、地价数据治理工作项目)_盖章版.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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