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一批空调处理院内竞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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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惠州市 | 采购单位 |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一批空调处理院内竞标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一批空调处理院内竞标公告
我院拟处置一批空调,欢迎符合资质及要求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本次标的物底价合计¥60000.00(大写:陆万元整)
2. 物品清单
二、报名时间
1. 报名时间:2024年01月03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非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 报名需提交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 联系人姓名、电话
三、竞价报名资质及要求
1. 参与竞价单位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
2. 竞价单位营业执照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回收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类别;
四、竞标安排
1. 报名地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丽枫酒店2楼总务科。
2. 联系人:匡先生、胡先生。
3. 联系电话:0752-2359828。
4. 竞标报价时间:2024年01月04日下午15:30。
5. 竞标报价地点:丽枫二楼会议室。
6. 竞标规则:各供应商现场报价,有效竞标单位应不少于三家,竞标物按整体报价,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最高报价出现2人以上(含2人)报价相同时,现场立即进行再次报价,直至确认唯一最高价。
五、其他要求
1. 入场时间:2024年1月5日
2. 拆除施工要求:
(1) 时间:1月5日至1月12日;1月16日-1月31日(注意,1月13、14、15日必须安排停工,1月13日前应将拆除现场恢复至科室正常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环境卫生、垃圾清理、工具清理、拆除件清理。)
(2) 施工方应安排逐层拆除。
(3) 正式入场前应向总务科提交拆除计划。
(4) 施工方应注意文明施工,不得长时间影响医院正常运行。
六、安全责任
1. 中标方拆除设备时,由院方指派人员指认设备所在位置,防止错拆、漏拆,若因中标方人员未按院方要求作业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中标方应自备车辆、器具和装卸人员对约定空调设施进行拆卸。在拆除过程中也要保证拆除范围外其他设施的安全。
3. 中标方在拆卸过程中给院方人员或第三人造成任何伤害或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4. 中标方在拆卸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中标方所组织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5. 中标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安全事故、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事项,均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与院方无关.
6. 院方向中标方出售旧空调设备,院方无需承担任何售后质量服务,中标方也不得以旧空调设备的质量问题向院方要求退还货款.
本次竞标解释权归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所有,未尽事宜以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通知或竞标专家合议决定为准。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1月3日
我院拟处置一批空调,欢迎符合资质及要求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本次标的物底价合计¥60000.00(大写:陆万元整)
2. 物品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分体空调机 | 冷暖1.5匹 | 150台 |
二、报名时间
1. 报名时间:2024年01月03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非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 报名需提交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 联系人姓名、电话
三、竞价报名资质及要求
1. 参与竞价单位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
2. 竞价单位营业执照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回收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类别;
四、竞标安排
1. 报名地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丽枫酒店2楼总务科。
2. 联系人:匡先生、胡先生。
3. 联系电话:0752-2359828。
4. 竞标报价时间:2024年01月04日下午15:30。
5. 竞标报价地点:丽枫二楼会议室。
6. 竞标规则:各供应商现场报价,有效竞标单位应不少于三家,竞标物按整体报价,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最高报价出现2人以上(含2人)报价相同时,现场立即进行再次报价,直至确认唯一最高价。
五、其他要求
1. 入场时间:2024年1月5日
2. 拆除施工要求:
(1) 时间:1月5日至1月12日;1月16日-1月31日(注意,1月13、14、15日必须安排停工,1月13日前应将拆除现场恢复至科室正常使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环境卫生、垃圾清理、工具清理、拆除件清理。)
(2) 施工方应安排逐层拆除。
(3) 正式入场前应向总务科提交拆除计划。
(4) 施工方应注意文明施工,不得长时间影响医院正常运行。
六、安全责任
1. 中标方拆除设备时,由院方指派人员指认设备所在位置,防止错拆、漏拆,若因中标方人员未按院方要求作业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中标方应自备车辆、器具和装卸人员对约定空调设施进行拆卸。在拆除过程中也要保证拆除范围外其他设施的安全。
3. 中标方在拆卸过程中给院方人员或第三人造成任何伤害或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4. 中标方在拆卸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中标方所组织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5. 中标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安全事故、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事项,均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与院方无关.
6. 院方向中标方出售旧空调设备,院方无需承担任何售后质量服务,中标方也不得以旧空调设备的质量问题向院方要求退还货款.
本次竞标解释权归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所有,未尽事宜以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通知或竞标专家合议决定为准。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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