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春节无人机表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4年春节无人机表演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广东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城投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春节无人机表演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春节无人机表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4年春节无人机表演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项目概况:为展现广州国际化大都市和中国式现代化城市的良好形象,致以广大市民游客友好热情的节日问候,拟在2024年春节期间开展无人机表演活动,表演时间为2024年2月11日(大年初二)至 2024 年2 月 15 日(大年初六),每晚 20:00-20:30,无人机演绎区域为海心沙亚运公园内,每晚飞行1次,每次执飞无人机不少于2500架,每次飞行时间不低于15分钟,表演画面数量每次不少于10个。
无人机表演将围绕春节节日和广州标志物等主题,实行静态图案与动态图案相结合,打造新颖的夜空演出,满足市民游客对传统佳节“出新出彩”视听艺术盛宴的向往;表演以城市夜空为舞台、地标建筑为背景,观赏视距可达直线7公里,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推广,在展现广州先进科技水平的同时,传递对广大民众最友好最热情的节日问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优秀的中华文化及岭南文化。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
(六)服务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表演完成之日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七)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65万元(含税)。
(八)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九)招标内容:
(1)中标人每次执飞的无人机不得少于2500 架,其中如有活动需提前录制预热视频,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彩排表演;无人机表演每次飞行总时长不得低于15 分钟,表演画面数量每次不少于10个。
(2)中标人需提供不少于55个表演画面,供招标人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最终画面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3)中标人需向空管部门、公安部门办理空域申请、场地使用和合法表演所需的相关手续。
(4)中标人提供的参与本项目的项目主要人员需要具有AOPA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
(5)中标人需结合以往同类无人机表演经验,对通过无人机表演来进行城市形象宣传和春节氛围烘托有合理可行的开展思路及工作计划。
(6)中标人需对无人机表演的方案进行设计,对无人机表演进行节目编排,包含但不限于表现手法,人员分工调配,表演物资准备方案,应急事故预测及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7)中标人需为本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目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保障本项目的总体服务质量要求。
(8)中标人需为本项目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确保飞行表演宣传工作过程中的总体活动安全,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海心沙表演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和现场秩序,同时承担相关的费用。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4.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 系统咨询地点: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采购部)。咨询联系方式:020-89160888。系统操作可以致电咨询:020-87562291-8309。
3.本项目投标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8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文件。
3.开标时间:2024年1月18日9时30分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6开标室。
五、资格审查方式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满足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六、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投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海心沙亚运看台5楼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26080687
七、公告发布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监督机构
1. 招标单位:广州市城投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时间:8:30~17:30)
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26080687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城投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4年春节无人机表演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项目概况:为展现广州国际化大都市和中国式现代化城市的良好形象,致以广大市民游客友好热情的节日问候,拟在2024年春节期间开展无人机表演活动,表演时间为2024年2月11日(大年初二)至 2024 年2 月 15 日(大年初六),每晚 20:00-20:30,无人机演绎区域为海心沙亚运公园内,每晚飞行1次,每次执飞无人机不少于2500架,每次飞行时间不低于15分钟,表演画面数量每次不少于10个。
无人机表演将围绕春节节日和广州标志物等主题,实行静态图案与动态图案相结合,打造新颖的夜空演出,满足市民游客对传统佳节“出新出彩”视听艺术盛宴的向往;表演以城市夜空为舞台、地标建筑为背景,观赏视距可达直线7公里,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推广,在展现广州先进科技水平的同时,传递对广大民众最友好最热情的节日问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优秀的中华文化及岭南文化。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
(六)服务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表演完成之日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七)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65万元(含税)。
(八)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九)招标内容:
(1)中标人每次执飞的无人机不得少于2500 架,其中如有活动需提前录制预热视频,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彩排表演;无人机表演每次飞行总时长不得低于15 分钟,表演画面数量每次不少于10个。
(2)中标人需提供不少于55个表演画面,供招标人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最终画面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3)中标人需向空管部门、公安部门办理空域申请、场地使用和合法表演所需的相关手续。
(4)中标人提供的参与本项目的项目主要人员需要具有AOPA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
(5)中标人需结合以往同类无人机表演经验,对通过无人机表演来进行城市形象宣传和春节氛围烘托有合理可行的开展思路及工作计划。
(6)中标人需对无人机表演的方案进行设计,对无人机表演进行节目编排,包含但不限于表现手法,人员分工调配,表演物资准备方案,应急事故预测及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7)中标人需为本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目标,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保障本项目的总体服务质量要求。
(8)中标人需为本项目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确保飞行表演宣传工作过程中的总体活动安全,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海心沙表演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和现场秩序,同时承担相关的费用。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4.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 系统咨询地点: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采购部)。咨询联系方式:020-89160888。系统操作可以致电咨询:020-87562291-8309。
3.本项目投标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18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提交纸质文件。
3.开标时间:2024年1月18日9时30分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706开标室。
五、资格审查方式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满足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六、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投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海心沙亚运看台5楼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26080687
七、公告发布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监督机构
1. 招标单位:广州市城投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时间:8:30~17:30)
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26080687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城投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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