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G2023-7470]2024年度南沙区排水管道清疏养护及排水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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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广东 广州市 | 采购单位 | 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南沙区排水管道清疏养护及排水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度南沙区排水管道清疏养护及排水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度南沙区排水管道清疏养护及排水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G2023-7470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时0分~2024年1月17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197.832888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满足)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须以承担清疏养护工作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任务(详见附件二);
(1)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2)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联合体牵头方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足)在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足)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6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足)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投标人合格条件”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 10时0分 - 2024年1月17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17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2024年1月17日 9时45分 - 2024年1月17日 10时0分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
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1590207403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39092926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2024年度南沙区排水管道清疏养护及排水设施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2024 年度南沙区排水管道清疏养护及排水设施维修服务项目服务合同.doc 2024年度南沙区排水管道清疏养护及排水设施维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2024 年度南沙区排水管道清疏养护及排水设施维修服务项目服务合同.pdf 2024年度南沙区排水管道清疏养护及排水设施维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2024 年度南沙区排水管道清疏养护及排水设施维修服务项目工程量清单excle.rar 2024 年度南沙区排水管道清疏养护及排水设施维修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excel.rar 2024年度南沙区排水管道清疏养护及排水设施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doc SL202312200005-20231225155751.GZZB
项目名称:2024年度南沙区排水管道清疏养护及排水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G2023-7470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时0分~2024年1月17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197.832888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满足)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须以承担清疏养护工作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任务(详见附件二);
(1)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2)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联合体牵头方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足)在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足)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6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须足)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投标人合格条件”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7日 10时0分 - 2024年1月17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时0分 - 2024年1月17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2024年1月17日 9时45分 - 2024年1月17日 10时0分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
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 代理联系方式:1590207403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39092926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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