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水资源B3标(组合梁、预制板)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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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广东 广州市 采购单位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水资源B3标(组合梁、预制板)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组织单位: 工程-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B3标
采购编号: CGXM202312140003
投标邀请函
(组合梁、预制板)采购投标邀请函
 
至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B3标(组合梁、预制板)邀请招标,招标人为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B3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组合梁、预制板)采购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B3标项目概况: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B3标为输水干线高新沙水库至沙溪高位水池的一部分。该标段起点为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的GS04#工作井,线路自西向东布置,从南侧穿过庆盛自贸区,在广深港客运专线狮子洋隧道以北、在建虎门二桥南侧穿过莲花山水道(水道宽约1.5km)和狮子洋(水道宽约2.4km),在东莞市沙田镇虎门港北侧进入东莞市沙田镇GS08#工作井。招标人工区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留东村GS04#工作井、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农场公路与广龙高速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50米GS05#工作井、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沙南石楼江沙路GS06#工作井、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福禄沙村洲仔GS07#工作井、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穗丰年湿地公园旁GS08#工作井。
本次招标采购的标的物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招标控制单价含税单价
(元/m3)
招标控制总价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型钢-UHPC组合梁
按设计要求
m3
392.27
21000.00
8237670.00
组合梁、预制梁的原材料技术要求以附件图纸中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上述材料的单价包含了供货方给需方把对应材料安装到位的费用(中标人在确认中标后,进场安装前需编制吊装方案安装方案,待需求方审批通过后才可进行安装施工))
2
4cm厚UHPC预制板
按设计要求

2672.50
600.00
1603500.00
3
6cm厚UHPC预制板
按设计要求

2266.33
800.00
1813064.00
招标含税控制总价合计(元)
11654234.00
 

备 注:特别说明——上述材料的单价包含了供货方给需方把对应材料安装到位的费用(中标人在确认中标后,进场安装前需编制吊装方案安装方案,待需求方审批通过后才可进行安装施工)。招标数量为预估量,仅供招标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数量、规格并经双方核对的为准。若实际数量、规格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控制价包含运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留东村GS04#工作井、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农场公路与广龙高速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50米GS05#工作井、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沙南石楼江沙路GS06#工作井、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福禄沙村洲仔GS07#工作井、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穗丰年湿地公园旁GS08#工作井或需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运杂费、运损费、运保费、装车费、卸车费、人工工资、安装费、利润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等所有费用。当国家政策法规对增值税率有调整时,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率同步调整。
根据采购方发包人要求,用于本工程的以下主要材料品牌如下:
1、钢筋生产厂家必须是以下品牌:鞍钢、武钢、宝钢、昆钢、柳钢、韶钢公司及其所属钢厂。2、水泥生产厂家品牌须为:海螺(广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华新(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泥(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冀东(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3、钢板采购必须选用大型钢厂板材,如鞍钢、宝钢、湘钢、首钢、武钢等品牌。除以上材料品牌要求外,其余用于本采购项目的砂石骨料、粉煤灰、外加剂、锚具、钢绞线、石英砂、石英粉、钢纤维等主要材料须经采购方发包人审批同意。4、用于本采购项目的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测的检测机构应经采购方发包人及监理人审批同意,投标人做好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测工作,成品检测应有第三方检测报告,并做好资料归档。5、本技术要求为送审稿图纸,若图纸有变以最新图纸为准。
 计量方式
1.1货物到场后甲、乙双方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经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对到货物资进行验收,乙方随货物资应有满足甲方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不限于送货单、合格证、出厂自检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报告等。
1.2 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1.3 货物交接时,甲方仅对货物数量、型号及外观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
1.4 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进场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货物的处理详
2.质量要求
.2.1 详见附件技术规范。
2.2 本合同项下货物应符合《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预应力内衬施工技术要求》。
2.3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2.4 乙方单位资质应报本工程设计、监理和发包人进行审核,乙方应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审核通过后,完成合同签订。因入围供应商资料缺失造成审核不通过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甲方发包人需要对乙方进行生产条件验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且承担生产条件验收所需费用。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 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3.2 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3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若属于乙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相应全部费用。
3.4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退货更换后,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5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
3.6 进场货物及原材料的抽样检测以甲方监理及业主单位认可的实验室检测结果为准。抽样检测由项目部试验室自检、业主组织的平行检及对比检共同进行,其中任何一次抽样检测结果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且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拒不更换和故意拖延或更换后复检仍不合格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7甲方有权安排2-3人进行进厂监造,监造人员(含甲方业主、监理)的食宿费用由乙方提供。
     3.8甲方在发出生产通知后,乙方需要在15天内制作好产品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国家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主体单位。
3.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货物供应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经营范围)或全国商事主体平台查询的包含了经营范围的打印页面)。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职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或A级或M级)(如果是M级需提供最近一年每个季度都完税纳税记录)。
3.6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已成功报名响应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必须具备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准入供应商资格。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
(4)投标人新成立的,且成立时间不足 3 年(或经过调研后,具备生产、合作条件的供应商);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2)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报名
邀请投标人可自2023年12月28日前,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sd002060.com:8181/)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通过审核,注册成功。
领取招标文件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4日~28日。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地点: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www.ysd002060.com:8181/)。
(3)招标文件每套费用人民币:无。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上午9时。
2.投标文件上传、送达地点
(1)电子版标书上传到: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www.ysd002060.com:8181/)
(2)纸质版标书送达: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503室。
(3)电子版投标文件未及时上传的视为投标失败。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
4.投标保证金:无。
开标、评标
1.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3日上午9时
2.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706室。
3. 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参加开标。
4.招标人: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B3标项目经理部
5.招标组织机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B3标项目经理部
6.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706室。
7.邮编:313500
8.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连君豪 13302538736电子邮箱:715534216@qq.com
9.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始至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方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更正、答疑文件,例如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要求的补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0.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或质疑,请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超过此期限,招标方将不予答复。招标方对投标人以书面或邮件形式提出的疑问或质疑将在投标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统一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回复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12.信息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www.ysd002060.com:8181/)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3 年12月28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B3标项目经理部   
2023年12月24日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土建施工标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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